近来,围绕着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负担较重的情况,联系到美国候任总统特朗普宣示的所谓大幅降税、促使制造业回流的政策,考虑到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制造业愈发艰困的现状,国内有学者提出 “死亡税率”的表述(如果企业老老实实交税,基本上处于死亡边缘),有企业家认为营改增“税一点都没有减”,网媒纷纷渲染“税负比美国还重”、“某某某跑了”!由此引发公众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对制造业的担忧,对营改增政策的误读,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程中“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的疑虑。
当前中国经济容得下、也听得进企业家和学者谈感受和观点,这些观点和感受从我国制造业存在的问题、企业负担的国际比较、成本收益的权衡等角度,触及了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的顽疾沉疴和疾病苦痛,反映了企业家、学者以及社会公众的关切与心声,从某种程度上与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上加大工作力度”的方向一致。但是,“死亡税率”的表述与专业、理性、建设性的表达存在很大距离,不利于形成上下共识的最大公约数,遮蔽了本应解决既有问题的努力,容易引发负面预期,丧失对中国制造的发展信心。
符合事实逻辑的观点和表述才能有证明力。近年来包括调高小微企业增值税起征点、实施固定资产折旧税前加计扣除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推进营改增全覆盖等政策措施,总体上呈现出明确的减税效应,这是不争的事实!比如以前购进固定资产、不动产不能抵扣,现在可以抵扣进项税了;以前制造业购买技术、设计、咨询等服务不能抵扣,现在可以抵扣进项税了……实际上相当于给制造业提供了一种税收优惠。营改增的阶段性成果承认不承认,都摆在那里,不动不摇。
至于“中国税负比美国税负高35%”之说,不妨从三个方面观察:
第一,不能简单将我国制造业增值税最高档税率17%与企业所得税25%相加,因为名义税率是一回事,实际税负则是另一回事,毕竟增值税不像营业税那样以业务收入总额为基础纳税,而是以销项税抵扣购进环节的进项税后的差额缴税。
第二,把土地成本、用能(电、天然气)成本、“五险一金”等人工成本计入税负,从投资经营的角度考量无可厚非,但从会计专业角度看,是错把“冯京”当“马凉”之举。
第三,无论企业还是个人,都希望轻税,但正应了西方的一句名言:“只有死亡和税收是不可以避免的”。马克思还一针见血地指出,“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中美税制结构和发展阶段不同,我国企业是缴税主体,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是主体税种,个人所得税只占总税收的6.5%;在美国,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5%,个人所得税占总税收的30%到40%。
中美两国的税收孰轻孰重,如鱼饮水、冷暖自知。
企业家和学者的访谈、观点之所以引起广泛共鸣,是因为确实触动了制造业的“痛点”。这一“痛点”和公众心理呈多因素交织:一是经济下行背景下企业杠杆率加大,现金流量趋紧,对税负更为敏感,而美国“减税”政策预期引发了企业家的“向往”;二是居高不下的制度性交易成本、税费成本、用能成本、人工成本、物流成本、财务成本等形成的综合成本,令我国制造业积累的比较优势逐步丧失;三是税收之外的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一步挤压了企业的生存空间。2012年至2015年,我国非税收入年均增长18%,而同期税收年均增长7.5%,可见企业“喊疼”的原因很大部分出在“费”上,看看一个县的32种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就能明白企业的“担子”有多重了。
2017年,应落准、落深、落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 “振兴实体经济”的重要方针,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在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上 “立竿见影”,尽快重塑制造业国际竞争力。建议减税降费要有“万亿规模”的力度,如此,企业和社会才会感知到温度。只有不让制造业“挑着担子走山路”,才能对内稳住民间投资,对外稳住资本外流。
一个有温度的财税改革,必须综合施策、精准施策。要适当简化增值税税率,可研究决定将增值税的17%归并为13%;对于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形成的留抵税额,超过4个月不能够抵扣的,可考虑予以退税;下大力气取消地方政府行政性收费和各种名目的基金;将“五险一金”为主的人工成本降低10个百分点,养老金缺口可通过提高央企收益上缴比例和国资划拨社保账户补足;增加就业市场的灵活性,平等保护企业家和劳动者双方权益,改变目前“员工可以炒企业、企业难以炒员工”的现象;通过电力体制改革和相关改革,将用能成本在2016年基础上减少15%;着力降低物流成本,逐步修改“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公路建设模式,回应企业诉求与民生期待,规范收费公路管理,降低收费标准,不能听任公路收费政策长生不老,继续推高物流成本与社会成本。
减税降费同样是积极的财政政策,并且是一种有温度的财税改革。制造业的阴晴,企业的冷暖,正等待着这一政策温度的传递和被感知。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会计审计专家)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