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撞脸”现象频发?

2016年12月22日 08:12   来源:解放日报   李伟明

  11月下旬落幕的南昌国际马拉松比赛,被网友发现组委会公布的成绩单样张与5个月前的吉林国际马拉松比赛如出一辙(有人因此质疑其涉嫌抄袭)。成绩单样式雷同倒也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毕竟成绩单而已,总该有个基本的模式。真正成为笑料的,是成绩单样张显示的“南昌市人民政府市长”一栏,汉字名字是南昌市长的,而拼音却并非南昌市长,分明是吉林市长。

  这笑话闹得多少有点过头。据报道,南昌国际马拉松组委会向新京报回应称,“事因设计师工作失误,已经整改。目前,涉事设计师已提出辞职,并向公众致歉。”

  成绩单样式“撞脸”,只是众多“撞脸”现象中极其寻常的一种。更多的“撞脸”,在文稿工作、商标设计、产品制造等方面更是司空见惯。几年前,媒体不是曾经曝出某地市长“抄”县长讲话稿之类的荒唐事吗?机关里的“秀才”们为图省事,东抄西借搞“拿来主义”,领导们的讲话稿不“撞车”才怪呢。只不过,许多讲话稿讲完就作废,没人去细究,所以露“马脚”的机会不多罢了。而商标设计“傍名牌”以及在制造业等领域出现的“山寨”现象之类,近年来已让人们熟视无睹,其本质其实也是“拿来”。

  为什么“撞脸”现象频发?我想,根源在于越来越缺乏创造意识,越来越依赖于“拿来”路径。

  不想花功夫创造,因为“拿来”太便捷。除非你不想偷懒,否则,“懒”办法总是俯拾皆是,尤其在当今这个网络时代。在和工作有关的QQ群、微信群,我们便经常可以看到有人向同行“跪求某某样本”的信息。全国这么大,工作模式都差不多,需要搞什么活动、写什么总结,只消在网上轻轻松松地敲出这么一句话,就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甚至还远远不止)的效果,何乐而不为?这还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人家主动贡献的。更多的人,则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从网上搜一搜,要什么有什么,要什么取什么,复制加粘贴就可以分分钟解决问题。有了这种捷径,谁还愿意累死万千脑细胞,苦苦发挥想象力?这等便宜事,傻瓜也知道干啊。

  不想花功夫创造,还因为“拿来”风险低。尽管“拿来”也有露馅的时候,但即便如此,也不见得会导致多严重的后果。以前我在报社当编辑,收到一篇县里通讯员写的报道,主题说的是A县采取若干措施优化发展环境,稿子一二三地罗列了这些具体做法,说得有条不紊。但看到最后,稿子却说这些做法有效促进了B县民营经济大发展。注意了:这个B县,是邻省的一个县。显然,此稿是作者活学活用“拿来”,把外省B县的做法改改时间、地名,“移植”到自己所在的县了,只是最后一处因“工作疏忽”没改过来而已。我很不客气地打电话戳穿了作者的把戏,作者却只是嘻嘻一笑,对此不作任何解释倒也罢了,反而问我能否帮忙将最后一处“笔误”更正过来,把稿子给发了。对于编辑来说,除了不发此稿,还有什么办法呢?由此也想到,还有多少稿子是这样“写”出来的?也许只不过“作者”们心细些,没露破绽而已。正是因为“出不了事”,所以有些人十分乐意干这种事。

  说到底,“拿来主义”盛行,主要还是人们对知识产权的漠视。我们不是常常听人说起嘛——“天下文章一大抄”。有不少人,还真是打心眼里认为天下文章都是抄来抄去的,有这种小聪明的人,怎么可能有“知识产权”的意识?他们只会发自内心地认为“抄袭有理”、“山寨无罪”。尽管抄袭或盗版、傍名牌之类的事情天天都在发生,但是因为抄袭、盗版或“傍名牌”而打官司的事情却极罕见,殆因为这类维权行为的过程太麻烦、成本太高昂,受害者伤不起。如此,便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那就是抄袭、山寨的势力越来越壮大,有心维权者愈显有心无力。久而久之,只怕到了哪一天,大家还真要正式承认这种“拿来”行为的合法性呢。

  惰性是人身上与生俱来的东西。既然“拿来”是如此轻松便宜之事,谁还会和自己过不去,挥洒汗水去原创?要解决这个问题,还真得从保护知识产权,打击抄袭、鼓励创新来破题。

(责任编辑:邓浩)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