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强制分类”更具有可行性

2016年12月21日 13:37   来源:南方日报   王庆峰

  日前召开的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58次会议上,广州市城管委分类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广州垃圾分类工作走到了“瓶颈”阶段,明年拟推行“垃圾强制分类”,主要是“干湿分类”,把厨余垃圾和日常垃圾区分开。

  今年是广州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第5个年头。作为全国最早的分类试点城市,不能说有“成功之道”,但确实也探索出一定的广州经验。5年前,广州率先出台行政规定,全面推进分类;去年,广州被评为首批分类示范城市。对广州人来说,“能卖拿去卖”已经耳熟能详,“定时定点”也已不再陌生。但也需要看到,分类是个长期工程,有倡议才有动作、有引导才有行为,一旦政策引导弱下来,分类效果马上就跌下来,这个问题不容回避。

  广州市垃圾分类的前端收集工作比较到位。比如“西村模式”,通过和企业合作推进分类,市民可以获得积分或奖励,从效果看,至少实现了对“有害垃圾”的筛选。但也正是在前端工作上,市民存在不自觉、不清楚的情况,比如目前的收集容器有四种颜色:绿色为餐厨垃圾,蓝色为可回收物,红色为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为灰色。要让市民熟稔于心,颇有难度。此外,一旦引导教育跟不上,很多人就立马恢复原样,打包扔、随手扔、随时扔。

  如果教育作用甚微,有没有其他途径?当然有。比如,去年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对于个人不执行垃圾分类可以罚款200元至500元,单位则被罚款500元至5万元。但到现在,广州也没开出第一张罚单。原因在于不分类很难抓包,抓到了也不好实施。怎么罚,谁来罚?这些问题至今不清楚。可见,用罚款来倒逼自律性行为,确实不大好落地。这就容易生出一个疑问,拟推行的强制分类,会不会遇到同样的问题?

  从相关细节看,强推垃圾分类的可行性更强。原因在于:1)方式循序推进。先针对有责任主体的单位,比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对居民则以教育为主。2)标准简单易理解。这次推行是把“厨余垃圾”剔出,因此叫作“干湿分开”,这种规则更直观、更易懂。3)配合相关法规说明。比如明年的分类管理规定,就有可能简单分类为“厨余”和“其他”。希望在相关法规中,还能看到对于执法主体和执法权分配的说明。

  强推垃圾分类,是广州在垃圾分类工作上的新动作。这种不断释放的动向,在更为宏观的层面上表明,垃圾分类处理是一个动态推进的过程。垃圾分类不仅涉及前端收集,还有转运和处理过程,都需要不间断地推动。它的系统性难度、长期性难度,需要持之以恒地发力。尤其在前端收集上,正是每个市民的自觉分类,才有可能促成后端更为有效地运转。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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