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我国每年都有大量新药上市,几乎每天都有药物临床试验进行。这些药在动物身上试过毒性后,便开始在健康人身上测试安全性,之后在病人身上测试疗效。试药不仅给他们带来了收入来源,同样也给新药的研制做出了巨大贡献。
试药的风险跟赔付保障缺失,让职业“试药人”面临着巨大的不安。笔者看完几个试药者的自述,只感觉到一点,他们既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也得不到该有的保障,只有一种无奈。
社会上出现很多人为了经济补偿金去做受试者是一件很危险,而且隐患无穷的事情。
首先,他们视自己为"药物试验品",内心有一种由衷的自卑感,生怕被别人知道,这样的心理对他们的成长和自尊有很大的杀伤力。其次,他们对所试药物一无所知,只为了经济收入,因此药物究竟在自己体内会产生怎样的后果会成为一生无法言表的隐忧,连职业受试者都深感自己像在"刀尖上跳舞!"刚刚加入的试药者,心里更难免时时疑虑,毕竟"是药三分毒","个体差异"会出现什么样的意外是谁都无法预料的。由此,恐惧心理会始终伴随着他们,精神伤害是潜在的永久的,对一生而言,他们也许会付出难以估量的代价。第三,中国还没有人体实验方面专门的法律细则,试药者权益缺乏长效保障,一旦出现问题,受试者很难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医院虽然为受试者提供了安全的医学监护保障,也仅仅是在两天之内,但对于药物的副作用,许多意想不到的结果是在潜伏多年后才暴露出来,随着时间流逝,以及对暴露出问题的认定也会增加难度,到那时维权是很困难的。
当我们知道这些时,当我们看到药店里琳琅满目的药品时,我们是否能想到这些药都曾经过一些不为人知的试药者做过新药的临床试验,或称临床研究,通过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药物的系统性研究,观察疗效,了解有无毒副作用及副作用有多大等等。如果我们了解了,是不是会对这些敢为人先的试验者为人类的健康做出贡献而为此肃然起敬呢?
希望答案是肯定的。试药,在很多国家也是一种公益行为,是一种值得尊敬的行为,当然,公益的前提是有完善的风险保障机制。所以,笔者呼吁,社会给予试药者应有的尊重,建立有效的风险保障机制,让试药者能够坦坦荡荡的躺在试药医院里,为人类做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