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交警温馨提示”撕裂社会情绪

2016年12月19日 11:04   来源:光明网   陈广江

  近日,江苏“盐城交警”一次性发出两张海报,提醒骑电动车的人们遵守交通规则。一张海报的文案为“像我们这个年纪,骑电动车一定要记住戴安全头盔,否则会被开奔驰宝马的同学认出来”,另一张海报的文案为“像我们这个年纪,骑电动车一定要记住停车不越线,否则在路口会被开保时捷路虎的同学认出来”。(12月18日 澎湃新闻网)

  海报发出后,舆论呈两极化。质疑者称,初衷虽好,但思维导向存在问题,有嫌贫爱富之嫌,而赞成者认为,应以幽默心态解读这两张接地气的海报,没必要太“玻璃心”。看来,盐城交警的“温馨提示”非但不温馨,反而撕裂了社会舆论。

  舆论的针锋相对、毁誉参半,已证明这种“诙谐幽默”的宣教方式是失败的。以前的安全宣教常以严肃呆板、官气十足的面孔示人,如今的宣教方式则灵活多了,“交警蜀黍”一词更成了不二之选。其实,卖萌也好,幽默也罢,本无可厚非,但不能不顾及大众感受,更不能加剧社会民众的痛感。

  海报的最大败笔就是拿民众的痛点当卖点,将贫富与是否遵守交规、文明出行联系起来。其潜台词是:很多年过去了,不少同学有了豪车,而你还穷得骑电动车,其因为就是不守交规,且这是很没面子很丢人的事——这不是诙谐幽默,而是尖酸刻薄,人与人之间不宜开这种玩笑,官微更不该如此。

  骑电动车戴头盔、停车不越线,其原因或目的不该是守住“穷人的颜面”,而是遵守交规、文明出行,对己对人负责。贫富分化是客观事实,其原因更是一言难尽,可以肯定,贫富和是否遵守交规、文明出行关系不大;同样可以肯定,贫富分化是社会痛点所在,海报字里行间透露出的逻辑很可能会加剧社会阶层的对立情绪。

  诚然,电动车已成“马路杀手”,安全头盔的重要性自不必多言,但现实中人们依旧没有戴头盔的习惯。原因何在?除了安全意识薄弱、侥幸心理作祟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规定驾驶和乘坐摩托车应戴安全头盔,对电动车没有规定,交警没有执法依据,只能宣教。

  有必要完善立法,强令骑电动车须戴头盔,有些超标电动车已属机动车范畴,不能游离法治之外,比如《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就规定,骑电动车不戴头盔将被罚款。在地方法规出台之前,加强宣教也很必要,但不宜“剑走偏锋”,否则可能适得其反。宣教方式从一个极端滑向另一个极端,无助于培养市民文明出行习惯,且有黔驴技穷或博眼球之嫌。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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