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治霾资金吃喝”暴露财务管理之“霾”

2016年12月15日 07:44   来源:羊城晚报   阅尽

  日前,财政部发布《防治大气污染必须堵住资金流失漏洞——关于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检查典型案例的通报》,公布对京津冀等9个省(区、市)2013~2015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结果。通报显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被挪用的情况较为突出。其中,安徽省10个县(区)扩大开支范围,有2.19亿元被挪作发工资,有的县市甚至将部分资金用作招待、维修办公楼等。

  雾霾肆虐,国家加大了对大气污染治理的财政投入。但这些本应专款专用的中央资金,到了一些地方却被截留、挪作他用,甚至于做了“人头费”或用于吃喝,这实在令人错愕。而通报显示,财政部实地检查所涉及的中央专项资金,覆盖面仅为34%。那些大部分未检查到的资金,使用情况到底怎样,是否有更大的漏洞没被发现,也让人担忧。

  通常讲,中央下拨的各类专项资金都有既定的使用规则和流程,不管用于何项目,“专款专用”是常识也是必须恪守的原则。然而,在这些专项资金中,居然有高达数以亿计的资金“跑冒滴漏”,流向了不该去的地方。尤其是,近年持续高发的雾霾,已成为举国关注的民生“痛点”,大气污染治理刻不容缓。但就是在如此十万火急的情势下,依然有巨额资金暗渡陈仓,这既暴露了一些地方对财经纪律的漠视,更映衬出某些地方政府大局观的缺失。

  不仅如此,即便是看似专款专用了的资金,暗藏的漏洞仍不容小觑。如通报指出的太原市环保局采取“以拨代支”方式向相关项目单位拨付近2.5亿元资金。这意味着,不管相关项目是否需要或能否用完这么多钱,地方主管部门都“财大气粗”地把款硬塞给使用者。对上,自然是“完成任务”;对下,好像支持力度大,实则是对中央专项资金的不负责任。而于使用者,转眼当“土豪”,花起钱来自然爽,由此造成的浪费亦可想而知。

  凡此种种,都衬托出当下财政资金使用的随意、无序乃至混乱,这是另一种“霾”。但尴尬的是,对于财政资金使用的乱象及违规行为,却缺乏有力的监管与处罚制度作保障。尽管媒体报道时用了“财政部怒追”等字眼,实际上财政部对此也只是通报而已,即便真的能追回违规资金,但这种处罚对一些地方政府来说,究竟有多大的震慑力,委实难以乐观。

  更重要的在于,财政体制的不透明,令得一些地方公共资金运行完全听命于长官意志,低效、铺张浪费以及暗藏的腐败等,长期以来被舆论所诟病。从“跑部钱进”中的潜规则,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财政资金沦为唐僧肉;到一些地方财政预算“报大数”,财政预决算含糊混沌,各种财政支出乱成一锅粥。但封闭运行的体制使得诸种弊病深藏于帏幕中,巨额的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倘若不是财政部的检查通报,外界又能知道多少个中的猫腻。

  况且,主管部门专项监管,检查范围与幅射力总是有限。而要强化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最有力的举措无疑就是增强透明度,让公共资金运行于阳光下。同时,还需强化对财政违规行为的追责。在许多地方,“公款只要没进私人腰包就没事”的意识相当流行,一些官员随意支配财政资金有恃无恐。显然,如果财经纪律没有刚性约束,所谓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规则也必是形同虚设。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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