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财政部发布《防治大气污染必须堵住资金流失漏洞——关于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检查典型案例的通报》,公布对京津冀等9个省(区、市)2013-2015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结果。从检查结果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被挪用的情况较为突出。(12月13日每日经济新闻)
有移花接木的,有暗度陈仓的,有狮子大开口的……治霾资金成了唐僧肉,反正是怎么高兴就怎么吃。不少媒体报道称“上亿治霾资金遭挪用”,其实这个说法并不准确——因为仅仅就典型案例涉及的案值来看,早已过亿;而财政部究竟查出了多少资金问题,在这份略显客气的通报中,并未言明。
雾霾隔三差五来串门儿,全面法治的紧箍咒也没停下来,于此背景之下,敏感而庞大的治霾资金竟然还能被如此滥用、乱用,若非财政部“回头看”,此间猫腻岂非成了“蜜汁难题”?比如安徽利辛县等8个县(区)将257.11万元专项资金挪用于与秸秆禁烧无关的办公楼维修、招待、新打机井、购买变压器等其他事项。又比如天津市环保局扩大开支范围,安排425万元用于黄标车淘汰工作中产生的交通、邮电、办公等费用……问题是,这些钱是怎么通过审核、又如何不操心审计?
仅就这五起典型案例来看,没有具体比例、没有面上情况,实在难以判断这算不算普遍现象。但有两点是肯定的:第一,挪用也好,骗取也罢,这都是明晃晃违反《预算法》的行为。安排专项资金的本意,自然是专款专用,专项落实。治霾的都是公权部门,花钱的也不是法盲单位,那么,全面依法治国之下,他们哪来的对抗法律的勇气?为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今年8月,财政部和环保部还以加急形式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取代了2013年的旧办法,强化资金监管,对资金进行全过程监管。这些笼子与枷锁,起作用了吗?
第二,治霾工作千头万绪,面对灰蒙蒙的城市,很多人抱怨看不到治霾的效果,那么,能不能这样联想一下:专项治理雾霾的资金都能被移花接木地乱花,其他治理环节当真就做得天衣无缝了吗?这里其实对应着两个层面:一是花在治霾上的钱,用在“刀刃”上了吗?比如前段时间热议的“雾炮车”,多地花高价采购了这一新型工具上路,雾炮车也逐步以“治霾神器”的面貌为公众熟知。然而,专家指出,实际上它就是个洒水工具。二是心思都花在乱花治霾资金之上,还有剩余的精力管控好大气污染?
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了向雾霾宣战,各层级的真金白银也洒了不少。随着“大气十条”终考临近,实在有必要顺着落实情况的藤,摸摸权责关系的瓜。道理很简单,今天的治霾资金,已经和养老金、医保基金等一样,成为老百姓的救命钱。有精力在过年的腊肉和鞭炮上做文章,不如查查这动辄上亿治霾资金的去向。财政部的这封举报信,纪检监察部门得接稳了!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