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亲戚超三天要登记 山东省这规定怎么落实?

2016年12月08日 08:48   来源:扬子晚报   郭元鹏

  近日,山东省发布《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对流动人口管理实行一人一证制度。这里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这意味着,亲友居住超过3天也需要登记。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是切合社会需要的。山东流动人口在2015年已经超过1300万人,对于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将影响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从这个角度来看,完全赞成山东省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标准的做法。

  但是,对于“走亲访友超过三天也需要进行人口登记”的做法还是有话要说的。按照山东省的规定,所有流动人口在异地居住只要超过三天时间,就必须进行登记,这样的规定太教条。

  所有的家庭都会遇到走亲访友的亲朋好友。有的是旅游的时候路过,有的是专门参加婚礼,有的是来看望年迈的老人。这些走亲访友的人们居住不超过三天的不需要登记。问题是,有的人想居住四五天的时间,这个时候就会因为要办理登记手续,有可能不得不离开,这是很不人性化的。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那些到异地开会的,那些到异地旅游的,如果想多停留几天,是不是也必须去做流动人口登记?这显然也是不合适的。

  按照规定,流动人口登记的时候只有一个唯一地点,就是当地派出所。派出所这样的地方多是小型化的,至多有10多名警察。如果是平时,走亲访友人员不多,大家去登记,应该不成问题。如果是节日期间呢?尤其是到了春节这样的节日,走亲访友的人特别多,他们的行程安排超过了三天时间,也都纷纷跑到派出所里去登记,派出所里的几名工作人员能忙活开吗?

  主要的问题还在于,这种规定压根就不好监管。有的家庭来了亲戚,可是他就是不带着亲戚去登记,派出所如何知道?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是需要的事情,不过不能如此教条。“走亲戚超三天要登记”难以从纸面走进现实,因为,操作起来难度太大。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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