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的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小切口”推动“大变局”。四年间,党中央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全党上下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人民群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12月5日新华网)
习总书记指出,“先进性和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我们加强党的建设,就是要同一切弱化先进性、损害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祛病疗伤,激浊扬清。”不言而喻,任何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都有悖先进性、有损纯洁性,必须坚决加以纠正。遏制“舌尖上的浪费”、刹住“车轮上的腐败”、整治“会所里的歪风”……中央八项规定实施4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发生了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改变。
数据就显示,截至2016年10月,全国已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6431起,处理19694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8836人。在加大惩戒力度的同时,还不断加大对典型问题的曝光力度,截至2016年12月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已持续通报各类“四风”问题7392起,10654人被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日均通报曝光7.3人,形成了持续震慑,释放出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推动了“不敢”氛围的形成。
更值得特别一提的是,针对享乐奢靡等转入地下等“四风”新情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密切注意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持续发力加压,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牢牢掌握正风肃纪主动权,让那些坐等观望的党员干部彻底丢掉幻想,让那些心存侥幸的党员干部没有得逞的机会,让那些隐形变异的不良作风没有滋生的土壤,充分展现了我们党从严从紧抓纪律、驰而不息纠“四风”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
“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改进作风的第一步。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还是要靠法规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四年来,以“八项规定”为切入口,中央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和实施细则,不断建立健全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比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规定,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细化和深化,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还比如,《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情况的,应当予以问责;再比如,前不久最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列为党内监督的一项主要内容……这一系列制度规定的出台,旨在扎紧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推动作风建设标本兼治。
“打铁还需自身硬”,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全面从严治党,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对历史立下的“军令状”。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因为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正“四风”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引用前期热播的影片《永远在路上》中的一句话语:“要让党员领导干部都能在心里真正自觉地划出一根红线,仍然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工作,必须咬住不放,在坚持中深化、深化中坚持,五年、十年,一直持续抓下去。”因此,必须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坚强决心,将作风建设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坚持住、不发散,就能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不断巩固和深化中落地生根。(南方网罗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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