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伪慈善还要行骗多久?

2016年11月21日 07:53   来源:东方网   丁慎毅

  网络直播平台“快手”的一些主播为给自己涨“粉丝”,前不久在四川凉山州贫困区某农村做假慈善,直播时发钱结束后就收回。内幕曝光后,在舆论的抨击下,涉事网络主播的账号被冻结,当地警方成立专案组调查。然而他们很快又公布了新的账号,吸引“粉丝”前去关注。(11月19日澎湃新闻)

  连日来,澎湃新闻走入被骗的山村,发现因担心再次受骗,当地一些村民对外来的陌生人已经产生戒备心,不愿再面对镜头。有村民直言,他们不欢迎骗子。网络主播伪慈善伤害的不仅仅是村民,更是众多的捐款者,是国家的慈善事业和扶贫行动,其造成的多边伤害遗患无穷,为什么其竟然能换个马甲继续行骗呢?不能不检讨有关部门在制度和行动上的缺失。

  9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重申广电总局的有关规定,即直播平台必须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机构和个人不能从事直播业务。这就等于宣布没有取得许可证的机构和个人,当然也包括大量网红,如果继续从事直播,就处于违法状态。但是从媒体报道的信息来开,似乎没有哪家部门去查一查网络主播四川伪慈善的骗子们及所在的平台是否有许可证,这件事并不麻烦。现在网络骗子涉嫌违法,往涉及多个部门,仅仅靠警方,显然心有余力而不足。

  近两个月,网络直播丧失底线的丑闻仍然时有爆出,一番口水抨击和相关部门表态外,往往就没了下文。如此以来,消耗了媒体、民众大量精力以及行政成本。网络直播乱象岂能成为不治之症?

  11月4日,国家网信办出台《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实名登记、即时阻断、新闻信息先审后发、黑名单等措施剑指行业乱象。对于“主播”的事后惩戒,规定特别提出,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对纳入黑名单的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禁止重新注册账号。到这里,应该说是已经设立了网络直播的准入门槛。那么最关键的是要看行动了。网络直播违法,就要部门“互联执法”,通过共享的网络监管平台,各部门积极相互配合,让网络直播一次违法,终生出局。

  收容遣送制度造成的悲剧,最终以孙志刚之死为代价,《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止;魏则西之死,让长期的网络搜索和莆田系医院乱象得以大规模整治,继而相关法规出台;徐玉玉等大学生之死,让全国掀起了声势浩大的打击电信诈骗行动。应该说,通过这些经验教训,监管部门也正在变得更加聪明起来。从关于网络直播的管理办法来看,除了还要加大网络主播和平台违法成本外,已经较为完善,关键就在落实。如果每一次法治的进步都是以公民之死为代价,这不能算法治的真正进步。

  网络主播伪慈善还要行骗多久,或许就是对法治进步的一次检验。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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