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职代会质量光有“标准”还不够

2016年11月21日 07:21   来源:红网   乔木

  想象一下,如果把职代会拿来“表演”一番,会是什么情景?恐怕很多人都会说:“没听过,更没见过!”如今,真的有了这么一场“演出”。11月11日,西安市轻工纺织工会精心筹划了一场职工代表大会模拟演示现场观摩会。“演员”很投入,“观众”也目不转睛。(11月19日《工人日报》)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重要机构,更是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根本指导方针以及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宪法》《劳动法》《工会法》《企业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法定形式。

  然而,尽管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能够被绝大多数企业所执行,其所拥有的审议建议权、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以及民主推荐或民主选举权等五项职权也均有明确规定。但在现实中,却并非所有的企事业单位都能够严格落实这一制度,即便是能够按期召开职代会,也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代表比例失衡、法定程序不严谨、内容设定不规范,甚至图形式、走过场等问题,从而导致职代会召开质量不高,职工根本无法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在笔者看来,之所以会有上述诸多问题的存在,主要原因应该存在于两个方面。

  一是工会组织软弱涣散,不作为或者不敢作为。俗话说,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许多工会干部碍于“体制”束缚,总以为自己所吃的、所拿的,均来源于企业所创造的价值和利润,所以根本没有勇气和胆识去与行政分庭抗礼。说到底,其实还是怕一旦与行政“搞僵”,会影响到自身的既得利益。正是基于这种思想考虑,许多工会组织以及工会干部才会在行政面前一味地妥协退让,甚至惟命是从。

  二是部分单位重行政、轻党群思想过于严重,致使权力过于集中,企业民主管理意识不强。个别企业领导甚至错误地认为党群组织因并不能够创造直接效益,所以便可有可无,这无疑是大错特错。事实上,包含工会组织在内的党群组织所开展的每一项工作,其实都是紧紧围绕企业中心,以如何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为根本目的。比如:工会组织所开展的劳动竞赛、技能培训与比武、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合理化建议征集,以及“五小”攻关、维护职工队伍稳定等等,哪一项不是为了企业能够更好地发展,不是为了提升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因此,要想有效提升职工代表大会质量,绝不仅仅是像西安轻纺工会这样,以精心策划“模拟职代会”这样一场“表演”来推行职代会的“标准版”,而更应该从强化企业工会组织,尤其是工会干部对企业发展、对维护职工权益的责任意识开始,让他们有勇气、有魄力、有能力与企业行政分庭抗礼、据理力争。否则,“标准版”再规范,落实不下去也是枉然。同时,要想有效提升党群组织地位,确保职代会召开质量,还必须要千方百计地转变那些对党群组织不“感冒”的行政领导思想观念,让他们切切实实地感受到职代会对促进企业发展所能发挥出的重要作用,使他们乐于接受来自党群组织,尤其是来自工会组织及广大职工群众对企业发展过程的监督与评判。

  文/乔木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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