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岳阳楼将‘承包’给企业经营”的消息在岳阳炸开了锅。多个当地自媒体公号发文,称当地政府已与某企业签订协议,转让岳阳楼景区经营权,也就是说,岳阳楼将被“托管”,引起广泛争议,市民担忧景区管理变质。(11月17日《新京报》)
一提起岳阳楼,“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衔远山,吞长江,浩浩汤汤,横无际涯”……传诵久远的古典名句喷涌而出,人们对其的珍爱之情由来已久。现在,这座中华文化名楼传将被“托管”,引发争议在所难免。
然而,热议当前我们不妨保持一份冷静。首先要厘清“托管”的含义,我国旅游景区资源归国家所有,国家通过地方政府、景区管委会行使所有权和经营权。岳阳楼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政府拥有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权、规划审批权和文物保护权,可依法授予受让人特许项目经营权40年,在不变更其所有权的前提下,景区经营权是可以进行变更的。换言之,“托管”岳阳楼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脚的。
而国内很多著名景点例如芙蓉镇、凤凰等都有例在先,且这种托管方式正在被全国更多的景区广泛运用,未来也是一个趋势。为何?政府管理的“公管”固然四平八稳,鲜有争议,但因缺乏市场竞争,往往带有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体制弊端。名楼景点虽好,但长年的维护、修缮及人员工资都是不小的开支。一旦当地的资源条件不够好,或者政府无力持续投资,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管委会便会选择转让经营权,这样既可以每年获得一定的转让费和税收,还可以激发市场活力,拉动当地经济,这笔经济账想必也是当地政府的重要考量。
必须注意的是,“公管”有“公管”的弊端,“托管”也有“托管”的劣势,芙蓉镇景区便因经营开发中暴露出的基础建设投入不足、品牌塑造力度不大、景区自身发展缓慢等问题,湘西州最终又将3个景区的经营权收回,这就是一个失败的例子。故此,“托管”岳阳楼可以,但政府的监管责任不可一托了之,要恪守保护文物的职责,做好“托管”过程中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管,发现资质不够、保护不当或措施不力,政府部门应立即要求管理主体承担相应责任,必要时可加大监察力度甚至叫停。在全力保护文物的基础上,实行“托管”式旅游开发,以达到统筹景区资源,推动整合发展的目标。
现代岳阳楼,当“不以公管喜,不以托管悲”。因为无论哪种方式都要以保护好中华文化遗产为第一要旨,既要防止躺在老祖宗留下的宝贵遗产上优哉游哉地吃老本,也要防止唯利是图的过度商业开发损害了民族遗产基因,政府部门必须做好相关科学论证及监管工作,万万不可疏忽大意。
此外,民众对岳阳楼的厚爱及忧虑也是不可忽视的。当地政府不妨召开听证会、搭建建言台,细心听取市民及游客的建议,让社会监督成为文物保护、发展旅游业的强大力量,各方齐心合力,做好保护、利用、开发中华文化遗产工作,实现弘扬中华文化与打造现代旅游增长点的双赢。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