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抢开罚单, 群众误解了什么

2016年11月15日 07:34   来源:羊城晚报   □吴龙贵

  针对网传河南南阳两名交警为抢开罚单引发激烈争执一事,当地警方12日晚间通报称,涉事的两名警员已被停止执行职务,并责令做出深刻检查。通报中称,当事警员行为失当,言语粗俗,表述有误,引起了群众的误解,影响了警队形象。(中新网11月13日)

  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不认识自家人。交警开罚单这事很常见,不常见的是,交警之间抢开罚单,并且还为此事起了争执。何止不常见,简直有点匪夷所思。在公众看来,这又不是摆摊做生意,要有清晰的地盘意识,这样才能保证彼此井水不犯河水,毕竟多一单交易多一份收入。交警开罚单是职务行为,代表的执法部门而非个人,有必要争得脸红脖子粗的吗?

  官方通报相当于回答了这个疑问。所谓“行为失当,言语粗俗”,这个自不必说,争执中,其中一名交警夹杂粗口,确实有损警队形象,被罚停职并不冤枉。至于“表述有误,引起群众的误解”指的是什么?通报中虽未明说,但明眼人都应该知道,这是指其中一名年轻交警所说的两句话,一句是“谁能拦住(违章车辆)是谁的本事,谁也不影响谁,都把任务完成了”,另一句是,因被马姓领导所逼,如果开不来罚单回去则要挨骂。

  这两句话表面上的意思是,查罚违章停车是工作任务,并且还有比较大的政绩考核压力。但细细品味,内在的信息却更加丰富。可以这样来理解:当地的违停现象比较严重,为了打造一个更好的交通环境,当地交警部门设置了一定的治理目标,倒逼交警尽职尽责,通过加大执法力度的方式来倡导市民遵守交通规则。但是公众显然更愿意这样理解:既然有任务,那就意味着交警部门希望交通违法行为越多越好,这与交通执法的初衷显然背道而驰。这背后显然是“执罚经济”思维在作怪,而一旦执法异化为执罚,掺杂了部门乃至个人的利益诉求,自然也就难以避免上演“交警抢开罚单”的事。

  相比于“行为失当,言语粗俗”,“表述有误,引起群众误解”显然才是更令相关部门着急上火的事情。前者只涉及个别交警的个人素养问题,而后者则关乎执法部门的管理正当性。兹事体大,也难怪官方第一时间做出处理意见。问题在于,群众真的误解了?从当时的语境下,两名交警显然没有任何必要编造一个“上级下达执法任务”的谎言。常理而言,如果没有执法任务,并与交警的个人利益挂钩,两名交警也无必要为了一张罚单而争得不可开交。所以说,官方完全有必要再发一份通报,解释一下当事警员究竟哪里表达有误,引起了群众什么样的误解,否则,可能会有更大的误解。

  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实行收支两条线,罚没款一律上缴国库,任何行政部门都无权私自处理。但坊间一直以来都有传言,包括交警部门在内的一些有行政罚没权的行政部门,存在罚没款按比例返还的问题,也即罚得越多,返还的就越多。在这种利益驱动下,某种行政部门非常热衷于罚款,而非治理,乃至于在环保等一些领域,出现了“养鱼执法”的怪现象,这便是“执罚经济”的由来。两名交警抢开罚单的闹剧,是否一不小心暴露了行政潜规则?是否说明这种显然有悖执法公信力的管理模式确实存在?希望能有一个明确的回应,而非用一句话“表述有误”而含糊带过。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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