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从2000年6月起,我国在北京、上海、南京等8个城市进行垃圾分类收集试点。至今试点已经推行了16年,有的地方已成为“一纸空文”,有的虽然出台了各项措施引导垃圾分类,但效果不明显。
就当前公众普遍的居家生活经验,其实垃圾大多就分为两类:可以卖的和没人要的。所以,广州才会冒出“能卖拿去卖”的独特口号。然而,按照严格定义可回收与不可回收、有毒,分类就变成了脑筋急转弯。纸类、金属、玻璃、塑料制品、饮料瓶等可回收,却远远大于收买佬要的范围。废旧小家电能卖,却不一定属于可回收物,因为某些可能含有害化学物质,属于“有害垃圾”。
国内公共场合往往考虑到路人步行速度,不会分出三四个垃圾分类桶出来。公众也没有在垃圾桶前细细端详、认真分类的习惯。至于居家就更是如此了。政府再如何倡导,居民在家也很难会分设两三个垃圾桶。更直接的,垃圾在送往环卫垃圾车的链条中,早就被无数次混装在一起了,分类已然失去了意义。当公众对此都已经心知肚明时,垃圾分类就更像是一种抽象礼仪。
当前城市管理的粗放型节奏,都或多或少在加深公众对精细化投放垃圾的不耐烦。比如有关部门的垃圾压缩站,其附近总是臭气熏天污水横流。垃圾车装载垃圾,工人洗垃圾桶,大多成了就地排污的过程,这种情形在广州各处并不鲜见。相比之下,诸如台湾、香港、日本等地的垃圾分类能做得如此精细,前提是城市环境管理高度精细化,这几个城市在某些细节上往往令人惊叹不已。即使站在垃圾压缩站前都难以闻到异味,这种水平在内地恐怕不是几年内可以做到的。
可见,有怎么样的公共管理,就会催生出怎么样的公民习惯。有什么样的大环境,就会培养出什么样的公众行为。在五星级酒店里,是很难见到乱吐乱丢的行为,大家会出奇的自律;但换作在老火车站,面对脏乱异味的环境,反而会刺激其抛弃行为,更为不可收拾。同样,垃圾分类作为一种需要耐心和爱心的行为,是个人文明升级的表现。但在灰尘漫天、尾气包围、满地树叶的街边,人们的文明程度只会大打折扣。
去年9月,被称为广州垃圾分类最严措施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正式实施,个人不执行垃圾分类相关规定,将被罚款200元至500元,单位则会被罚款500元至5万元不等。本来官方以为罚款能提升大家的注意力和自律性。然而,怎么罚,谁来罚,罚不罚由谁来定?至今都是一个不清不楚的状态。通过罚款倒逼大家学习垃圾分类,这个效果目前还看不到。
究其原因,罚款的有效性,往往只能针对明确身份且可以追溯的群体。比如交通罚款能奏效,是因为机动车都逃不掉年审。相比之下,面对散漫的人群,想罚人家丢垃圾不分类,其难度就和公共场所对抽烟开罚一样,执法成本极高效果却极低下。
如果垃圾分类是解决垃圾围城的出路,那么来自政府层面长期的熏陶、教育、辅助,大量的人力、设施的帮助和引导,才是更重要的。
对比数十年前,我们的路面环境确实有了很大改善,但这不是罚款而出来的结果,而是市民长期潜移默化,且有大量环卫工和环卫设备跟进达成的。既然国民素质上升缓慢,精细化管理远不达标,垃圾分类就只能是漫长工程。哪怕有几个好的示范点,也暂时难以改变上述的国情现实。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