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首届城乡垃圾分类与低值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研讨会暨广州经验分享会研讨会嘉宾演讲结束后,开展了嘉宾对话。广州市市长陈建华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生活垃圾专委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环所的领导及专家,就垃圾分类处理“广州模式的探索与总结”进行了精彩的探讨、对话。(1月10日《广州日报》)
俗话说,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宝贝。专家说,垃圾是有待开采的城市矿产。从普通人的角度看,垃圾是废物,是脏乱差的代表,是避之不及的肮脏之物。垃圾是消费的产物,又是生产的资源。从循环经济的角度看,垃圾不过是循环经济中的一个必要环节,通过分类投放,分类处理,分类加工,垃圾变成资源,重新回到生产领域,生产出人们需要的产品,进入市场供大众消费,之后又变成垃圾,如此循环往复,既节约了能源,又保护了地球生态,更可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从上述这个大的循环中,我们可以看到,垃圾不是废物,垃圾需要分类处理,垃圾分类处理是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垃圾是循环经济中的重要资源。既然垃圾分类处理是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那就是属于经济范畴,垃圾分类再经过处理形成新的产品,就要有市场去出售,就要大众来消费,因此,垃圾分类处理就必然要受市场经济规律制约。正如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垃圾分类处理过程中,也要发挥循环经济市场在循环经济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意思是,政府要确保“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政策,完善循环经济市场,建立和补齐循环经济链条,保障垃圾分类处理在循环经济中不会中断。
政府在垃圾分类处理这一过程中,在垃圾分类处理全领域,要恪守与市场的界限,不能亲自进入市场或代替市场成为市场主体。广州市这些年对于垃圾分类处理,不可谓不积极,不可谓不主动,不可谓不热心。市长亲自抓,城管委主要抓,还专门成立公咨委,成绩不能说没有,但效果差强人意。究其原因,就是政府与市场没有分清楚,没有真正地开放垃圾分类处理这个市场,很多本来由市场配置的,却被政府配置。从垃圾收储运输,到垃圾焚烧发电,无处没有政府主导的身影,而本来应该作为市场主体的社会民间资本,却只能从事一些边缘的工作,极大地伤害了民间资本和企业的积极性。
例如,广州市政府指定由广日集团旗下成立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垃圾焚烧发电等业务。市政府给予企业每焚烧1吨补贴140元,发电1度补贴0.25元,而对于垃圾分类的源头,政府则拿不出多少钱补贴,甚至还要向市民用计重方式收费,等于鼓励焚烧垃圾,而不是通过分类让垃圾进入循环经济领域,让市场来平衡垃圾分类处理各阶段的收益分配。这种不尊重市场的政府行为,直接导致了广日集团“塌方式腐败”。广州市纪委负责人承认,广日集团系列案与垃圾焚烧、垃圾填埋等有关联,主要是涉及垃圾处理项目的违规招投标,相关人员从中谋取巨额的利益。
由此看来,要真正推动垃圾分类处理为重要内容的循环经济发展,政府必须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划清市场与政府的界限,一方面要坚决退出市场,一方面要发挥政府的立法功能和监管职能,切实完善循环经济产业链,鼓励民间资本公平进入循环经济领域,加强政府事先事中事后监管,除此别无他途可行。在垃圾分类处理以及循环经济问题上,广州是这样,中国所有的地方都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