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几天,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就要如约而至,一场大规模的电商促销和消费者购物活动即将引爆整个网络。
日前,国家发改委、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东城区发改委三级价格管理部门联合召开“双十一”价格促销提醒告诫会,要求京东、国美、亚马逊、菜百等18家企业明码标价,禁止用欺骗手段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防止出现虚假优惠折价等违法行为。
“双十一”,2009年以前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日子,最多也不过是网络恶搞“光棍节”的代名词,但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日新月异、快速发展,特别是电子商务的震撼来袭,这一天忽然成为了炙手可热的时间节点,甚至是网络卖家、平台供应商、物流企业的必争之地。
据了解,2015年11月11日0时至24时,阿里天猫“双十一”交易额突破912亿元,同比增长60%。而包括中国邮政、“圆通”、顺丰、百世汇通、全峰快递等国内外3000多家物流仓储公司,都参与到快件的配送当中。然而,如此大规模的电商促销活动,真的都是“皆大欢喜”?其实也不尽然。一方面,部分商家或是通过虚构商品原价等手段设置价格陷阱,或是以“低价”的方式进行恶意竞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另一方面,有些买家因为一时冲动、盲目刷单,出现了忽视自身实际需求和支付能力的问题,最终后悔不已,甚至威胁到家庭和睦。
类似现象,如何避免?笔者认为,作为监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管理力度,不能让价格欺骗愚钝消费者,更不能让违规行为扰乱市场秩序;而作为消费者本身,也要牢牢把握消费的主动权,节制不必要的开支,莫因一时狂热沦为电商们的“炮灰”和家庭不和谐的“导火索”。
熬过了“七年之痒”,从冲动到理性,“双十一”需要走进一个全新的时代。让卖家卖的开心,买家买的满意,这才是我们真正期待的!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