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南省琼海市有多名官员因在工程建设领域收受贿赂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一系列案件中的行贿人——个体工程承建商杨昌武也难逃罪责。杨昌武行贿案由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侦查终结,并向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9月7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杨昌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朱允彦等七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财物逾400万元,犯行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案发后,杨昌武交代说:“邢远飞给足了我面子,帮我中标了那个工程,送感谢费是我们建筑业界不成文的行规,也是很自然的事。”(《检察日报》11月3日)
近年来基建领域的腐败案频发,有些承包商为了能揽到工程,置党纪国法于不顾,铤而走险,工程揽到手后,以“感谢”之名行行贿之实的大有人在。有些人把这种坑人害己的的“行规”视为正常。官员受人之托,为人办事,收点“好处费”理所应当;而承包商得到工程,获利颇丰,适当“意思”在所不辞,殊不知,在这种“潜规则”里就触犯了党纪国法,受到法律的惩处实属咎由自取。
400万撂倒7官员警醒谁?首先受到警醒的是所有的官场中人。当下社会语境下,有些官员不懂得珍惜手中的权力,把公权当成私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党纪国法忘至脑后,张开血琳琳的大口,疯狂攫取不义之财,最终锒铛入狱,演绎出一幕幕人生悲剧,教训十分深刻。
其次,警醒所有行贿人。在国人的传统意识里,有个潜规则颇为盛行,就是“不打笑脸送礼人”,有些人甚至认为行贿不算犯罪,显然这是一种糊涂认识。所谓的“行规”说白了就是一种“潜规则”,很多腐败行为都是在这种“潜规则”下运行的,这种“潜规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不可小觑。
如何防止400万撂倒7干部情况的发生?笔者以为,一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最近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提出了对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细则,值得认真学习。这些年为何有些领导干部胆大妄为?究其原因,除了法律意识淡薄外,监督方面的不到位也是一个原因。没有及时监督,一些人缺乏“红灯意识”,导致了私欲膨胀,为所欲为,最终走向了不归之路。二是要严刑峻法。不管什么人,职位有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就要坚决予以惩处,决不能让一些人逍遥法外,继续危害社会。行贿者也好,受贿者也好,一旦东窗事发,双方各打五十大板,以儆效尤。
总之,400万撂倒7官员并非个案,透过这一事例警醒人们:党员领导干部也好,普通群众也好,头脑里必须以一种敬畏法律的意识,决不能忘乎所以,恣意妄为。否则就将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