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鼠”向孤儿索取是“吸血”式腐败(图)

2016年10月19日 11:14   来源:东方网   王甄言

  17日,广东省检察院发布了25件典型案例,揭露了基层“硕鼠”腐败。其中,茂名化州市宝圩镇大塘村委会干部陈明受等人利用职务之便,贪污私分广州海珠区华州街道办给予的扶贫专项资金2.8万元,向危房改造户索取钱财4000元。另外陈明受向全崩户、孤儿索取钱财8000元。(10月18日《广州日报》)

  贪污私分扶贫资金,孤儿享受危房改造待遇,竟遭“硕鼠”惦记,不忘从孤儿头上索取钱财8000元,这些腐败村干部的行为,是典型的“雁过拔毛”,能榨取多少是多少,从不愿意放过任何机会。这种贪婪成性的“小村官”,是名符其实的“硕鼠”,而且,是“吸血”的“硕鼠”,简直就是蛇蝎心肠,毫无人性,麻木不仁,没有一点同情心。这是一种“吞食人心”的腐败,是非常可怕的腐败。

  村官变“硕鼠”,且贪婪成性,毫无廉耻,不是偶然现象,也不是一天炼成的。而且,类似的“硕鼠”现象比较常见,具有共性原因。首先,这些人缺少信仰,缺少敬畏之心,包括党纪国法、礼义廉耻、道德约束、人性底线等都被无视或抛弃,加之社会风气滑坡,腐败量级不断刷新,少数村干部的人性被污染,信仰发生倾覆和蜕变,于是有的“小村官”觉得自己搞点儿“小钱”,跟那些动辄贪污受贿上亿元的“大腐败”相比,算不得什么,因此随波逐流,无所拘束,无所不为。

  其次,监管阙如。村会委干部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干部,受到的纪律约束相对较少,乡镇党委政府对村干部的监督流于形式,包括村务公开制度等都没认真坚持。同时,村委会的规章制度也很不完善,对村干部的约束乏力,加之村务公开不透明,少数弱势村民掌握和了解政策渠道少,给少数村干部浑水摸鱼、狮子大开口索取钱财、贪赃枉法等提供了便利。如果村委会干部集体堕落,腐败共享,相互包庇,就会发生“吸血”式腐败,“雁过拔毛”。这无疑是村民的灾难,值得警惕。

  再者,对“小腐败”的容忍度被抬高。不少人开始接受“人情社会”的观念,觉得“礼尚往来”是正常的。更有甚者认为村干部为自己争取到资格和利益,是对自己的关心,如果村干部把机会给了别人,自己什么也得不到,同时,又希望今后村干部还能“照顾”自己,于是思前想后,不仅同意给村干部好处,也不检举揭发。以农村危房改造为例,这是国家政策,但是,由于缺少科学的分配方案和评选标准,村干部的分配自由裁量权大,结果,在有的地方,好经难免会被“歪嘴和尚”念坏,优亲厚友,甚至搞权力寻租,以及公然索贿,发生“吸血”式腐败,把罪恶的手伸向孤儿。

  村官腐败不是小事,一来导致国家惠民政策被扭曲,二来损害干部的公信力,三来直接损害村民利益受,动摇基层基础,必须严查严管,防止村官腐败愈演愈烈,寒了群众的心。

(责任编辑:李焱)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