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24名游客被“拉黑”如何以儆效尤

2016年10月12日 08:43   来源:中国青年报   王石川

  除了限制游客的不文明行为,更应该确保不文明的游客被处理,让他们意识到一旦不文明,就可能吃不了兜着走。

  国家旅游局9日公布2起不文明旅游行为案例,将两名游客列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已超18个月,其间,修订版《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发布,目前已有24人上榜“黑名单”。今年2月,由中航协颁布的民航旅客版“黑名单”开始实施,至今上榜15人。(新华社10月10日)

  每年数十亿人次出游,不守文明者恐非少数,仅有24人被“拉黑”,显然不成比例。如果该“拉黑”而不“拉黑”,“黑名单”制度就无法起到惩戒之效。

  《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国游客在境内外旅游过程中发生的因违反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序良俗,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将被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这就是“不文明游客黑名单”。

  目前,“黑名单”制度遭遇双重尴尬。一个是被“拉黑”的游客过少,这将助长一些游客的侥幸心理。另一个是游客被“拉黑”后,究竟会面临何种处罚,公众并不知情,很多游客认为即便被“拉黑”也无所谓。

  不文明旅游不仅不道德,而且违法。《旅游法》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故此,不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不尊重文化传统,不爱护旅游资源,不保护生态环境、不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皆属违法。

  一些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还涉嫌犯罪。前不久,数名中国游客在济州岛与餐馆老板娘发生冲突,监控显示,当时游客用酒瓶砸了老板娘头部,导致她因脑出血住院。这种行为按照韩国法律属于“集团暴力活动”,情节较为严重。

  实施“黑名单”需要旅游部门、征信、交通、公安等各部门加强合作,形成有效的联动惩戒机制。除了限制游客的不文明行为,更应该确保不文明的游客被处理,让他们意识到一旦不文明,就可能吃不了兜着走。比如,规定被“拉黑”的游客在一定时间内进不了景区、住不了酒店,甚至坐不了火车和飞机,从而让制度长出“牙齿”。

  如今,一场说走就走的旅游,早已不是难事。中国自古就是文明古国、礼仪之邦,出游时即便做不到温润如玉、谦谦君子,也应该守住底线。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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