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推动中葡互利合作迈上新台阶

2016年10月10日 07:29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中国和葡萄牙对丰富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内涵有着强烈愿望,两国经济向好为双方经贸投资等领域合作奠定了扎实基础,日益密切的人文交流夯实了中葡合作根基。放眼长远,中葡在共建“一带一路”、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等领域面临诸多新机遇

  今年是中国和葡萄牙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第二个十年的开局之年,双方政治互信不断加深,在经贸、投资、能源、文化、教育、科技等领域务实合作深入发展,中葡互利合作关系面临宝贵的发展机遇。

  首先,中葡双方对丰富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内涵有着强烈愿望。近年来,两国战略互信不断加深,高层往来不断,相互理解支持对方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葡方视中葡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为互利共赢的典范,看重中国新兴大国地位。葡总理科斯塔表示,将采取措施深化葡中全方位合作,尤其是推进“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合作,推动两国关系深入发展。

  其次,两国经济向好为双方经贸投资等领域合作奠定了扎实基础。随着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和葡萄牙走出债务危机,中葡经贸投资合作稳步增长。去年,在中国对外贸易和中欧贸易双双下滑的背景下,中葡贸易额逆势增长8.6%,且中方对葡出口和葡方对华出口都有较大幅度增长。中国已成为葡在欧盟外的前三大贸易伙伴,葡萄牙的葡萄酒和优质乳制品等已进入中国百姓家庭。今年中葡贸易再上新台阶,前5个月双边贸易额为21亿美元,同比飙升20%。在投资方面,中国对葡投资总额已接近80亿欧元,葡萄牙成为中国对欧投资的第五大目的地国。近年来,葡大力推进企业私有化进程,欢迎外国企业前来投资,很多中国企业积极参与其中。与此同时,葡萄牙对华投资也在稳步推进,包括中交虹桥、烟台麒麟包装、凯威斯葡萄酒业等在内的200多家葡资企业顺利发展。

  第三,日益密切的人文交流夯实了中葡合作根基。统计显示,去年赴葡旅游的中国游客达25万人次,比之前的12万翻了一番还多。在留学生方面,几年前,在葡留学的中国学生只有200余人,目前已接近千人。如今,葡高校已开设3所孔子学院,第四所孔子学院也即将挂牌。从去年起,汉语教育也已正式进入葡公立教育体系,走进十几所中学的课堂。

  放眼长远,中葡在共建“一带一路”、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等领域面临诸多新机遇。中国正与有关国家一道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国际产能合作。历史上,葡萄牙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重要一站,如今则是亚投行创始成员国之一,愿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葡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实现发展战略有效对接,无疑将为两国深化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增添新的动力。

  此外,中葡在面向葡语国家、欧盟国家的三方合作等方面也有巨大潜力。葡萄牙对葡语国家有传统影响,也是欧盟重要成员。近年来,中葡两国企业在共同开拓葡语国家、欧盟国家市场方面已取得良好成绩,为中葡两国开拓三方合作积累了经验,提供了更多有利条件。去年,中国三峡集团与葡萄牙国家电力公司决定联合投资开发英国MORAY海上风电项目,标志着中葡英三方合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中国和葡萄牙尽管分处欧亚大陆的东西两端,但地理上的距离并没有阻碍彼此深化合作的步伐。我们有理由相信,中葡互利合作将不断向更高层次迈进,双方友好合作的巨舰将遨游在广阔壮美的海洋。(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徐惠喜)

(责任编辑:李焱)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中俄合作破世界治理之困    2016年09月27日
  • ·中加合作如何结出更多硕果?    2016年09月23日
  • ·绿色产业链成中俄合作新亮点    2016年08月26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