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供需两端发力 推进医养结合

2016年10月09日 07:13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从现实情况看,我国不论是医养结合供给能力还是老年人医养结合消费能力都亟需提高。从需求方面看,老年人对医养结合的消费愿望较强,但消费能力较低。

  2015年山东省有关部门对近2万名老人的一项调查显示,一半以上的老人希望养老机构能够提供医疗服务。但是,老年人收入水平普遍较低,直接影响了老年人享受医养结合服务的消费能力和水平。因此,提高老年人对医养结合的消费能力非常重要。

  从供给方面看,医养结合的供给能力远远不足。目前提供医疗服务的养老机构很少,许多地方不足5%,而且护理人员技术层次低,难以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大型医疗机构业务量大,床位紧张,对开展养老服务缺乏动力。尽管我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把老年人作为首选对象,但由于家庭医生数量少、质量不高,使得签约率不高,医养结合的服务质量大打折扣。

  医养结合既是一种养老模式,也是一种新业态。推动医养结合,既要发挥好政府的作用,也要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还要通过建立保险制度,互助共济,让更多的老年人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医养结合服务。

  首先,要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要放宽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门槛,畅通医保报销渠道,允许和鼓励更多养老机构增设医疗服务功能。要注重运用市场手段,鼓励引导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周边养老机构合作,从而获得更高收入。对优质医疗资源丰富地区,鼓励引导二级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创办或转型为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最大限度整合养老资源和医疗资源。

  其次,要提高老年人购买医养结合服务的能力。提高老年人对医养结合的消费能力,既要靠政府财政补贴,又要靠保险制度。要对老年人特别是经济条件差的老年人接受医养结合服务进行补贴,减轻其个人经济压力。鉴于农村老年人经济收入普遍较低,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优先对农村老年人医养结合进行补贴,并纳入当地老年福利补贴范围。还可借鉴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建立专门用于老年人医养结合的保险制度,将其作为基本医保的一部分,专门缴纳,专款专用。

  再次,探索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多元模式。针对老年人身体状况、养老方式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医养结合供给方式。对于能够自理、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应主要抓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好老人的健康管理;对于失能、半失能老人,应主要通过家政服务公司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在广大农村地区,可将失能、半失能老人进行集中养老,由专门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

  最后,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制定完善医养结合的相关行业标准。要针对大多数老年人倾向于居家养老这一客观情况,着力提高家庭医生的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对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培训,提高其护理水平。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山东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田珍都)

(责任编辑:李焱)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