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刘女士反映,2011年6月份,她在某银行购买了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命人寿保险)的一款保险产品,当时向刘女士推销保险产品的人称,刘女士连续5年每年交纳2万元后,能取走10万的本金和分红。刘女士提供的合同显示,保险产品合同期长达104年,2115年6月7日为合同期满日。(9月18日《京华时报》)
保险合同时间长达104年,这是一场闹,也是赤裸裸的诈骗。深究发现,这起保险案有诸多“陷阱”。一来,说好的连续5年每年交纳2万元,而实事上10万元都被买了保险。二来,荒唐的是,时间过去了6年,仍然不能取本金和分红。如果此时取本金,则属于退保,要扣2000元。这让刘女士感到十分不解。原来,保单的合同期长达104年!正如刘女士所说“这太荒唐了,入保时我38岁,怎么可能再活104年,我儿子都受益不了,得等到孙子了。”事实上,这不是荒唐,而是“坑爹”,也暴露存钱被骗买保险的致命问题。
通常,只要有客户存大笔钱,或者来了大额汇单,银行大厅里就有身着银行工作人员制服模样的人“热情”服务,特别关心顾客,用那张可以把稻草讲成金条的嘴游说客户买理财保险。有的银行柜台工作人员身兼两职,一边是银行工作人员,一边兼职理财保险,劝说客户用存款买理财产品。
吊诡的是,不论是坐在大厅的理财保险代理,而是银行兼职代理,在宣传理财产品的时候,只讲有利的一面,不讲不利的一面,一些妇女和年龄偏大的老人不知是计,往往存钱或取汇单时存折变成了保险单,等到发现违背本意、想反悔时,“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不论是银行还是理财保险代理员,立马换了一副面孔,狰狞的得很,要么接受扣钱的霸王条款,要么继续购买理财保险。
对于这种骗保的现象,监管部门不能坐视不管。首先,银行工作人员不能代理理财保险。银行工作人员代理理财保险,客户难以区分其身份,误认为理财保险是另一种银行存款,结果,导致不明就里的客户稀里糊涂被骗买保险。事实证明,很多妇女和老人被骗买保险,就是“看错了人”。其次,保险员坐大银行大厅招揽保险生意,应挂牌上岗,以不同的服饰和上岗证告诉客户谁是银行工作人员,谁是推销保险的,防止保险代理员与银行工作人员“真假难辨”,部分客户被保险员的工作场地和服饰所误导,雾里看花被骗买保险。
不论是潜伏银行大厅里的保险代理员,还是银行工作人员兼职代理保险,这种公开的“骗保”案例经常发生。每次发生这种事,客户维权很难,往往只能选择“私了”,也从来不见监管部门站出来发声,代理保险的“霸王条款”坚固得很,所以,每次都是被蒙在鼓里的客户受伤。这已经成为一种极不公平与和谐的社会现象,监管部门当从源头修改“霸王条款”,堵住规则漏洞,建立一个健康有序的保险生态环境,终结存钱被骗买保险的闹剧。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