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门诊输液需排解技术困惑

2016年09月05日 10:24   来源:东方网   罗志华

  据不完全统计,国际上平均每人输液2.5-3.3瓶/年,我国则是8瓶。这种情况已引起多省市的重视,目前江苏、浙江、山西、内蒙古、四川等省份已出台措施取消或限制门诊输液,以期达到抑制抗生素过度使用、降低医疗费用、降低医疗风险的目的。从各省市的情况来看,得到患者、医疗从业者和专家的一致认可。但也有业内人士和专家建议,取消门诊输液需要兼顾特殊性,避免依赖行政命令搞“一刀切”。(9月3日《北京晨报》)

  多省市取消二级及以上医院门诊输液,为之叫好者众多,但也不乏有不同甚至反对的声音。叫停的省市虽然不少,更多省市却持观望态度,也有地方表示不会跟进。比如,上海市早在去年就表示,不会“一刀切”取消门诊输液;不久前广东省卫计委相关人员也坦言,药物本身使用只要符合抗生素使用原则就行,应当因病施治,广东不会“一刀切”取消输液。就连推行这一政策较早的江苏省,近来也出现了不少反对的声音。

  此次出现的不同声音,更是将矛头指向行政命令,认为取消门诊输液固然存在合理之处,但假如不兼顾特殊性,仅依赖行政命令搞“一刀切”,也会出现问题。应该列出一个允许输液的清单,以增加规则的科学性、合理性,减少执行的难度。此不同声音,触及到这方面的一个技术困惑,即行政命令固然有其值得敬畏的刚性,是确保政策实施的重要手段,但技术因素若被忽视,政策也可能因为阻力巨大而无功而返。

  当前各地普遍的做法是,二级及以上医院除儿童和急诊外,门诊输液一概禁止,但实际上,特殊情况并非只能这两个领域才有,还有一些门诊是难以取消输液的。比如有些药品只能通过输液给药,没有口服或肌肉注射制剂。再如,推行门诊日间手术是发展方向,做手术涉及到麻烦和输血,一旦出现紧急情况,抢救也离不开输液,在这些领域“一刀切”地禁止输液,与专业技术方面存在冲突。

  事实上,这种冲突只是表象,更难以调和的冲突在于,取消较大医院的门诊输液所营造的医疗现象是,输液就会只存在于一级医院、诊所等小型医疗机构,但输液被认为是最后的给药方式,应在口服与肌肉注射效果不佳时采用,对应着较重的疾病和症状,按照分级诊疗设计的初衷,给药途径应是基层医疗机构以口服和肌注为主,一旦需要输液,则有向上级医院转诊的必要,小诊所敞开输液,大医院反倒不能,不符合技术常规。可以看出,取消门诊输液逆分级诊疗而动,两者势必相互矛盾、顾此失彼。

  输液不是“原罪”,过度输液才是问题。但整治过度输液,却把正常输液一概禁止,则属过犹不及。但话说回来,过度输液以较大医院的门诊严重,在此取消门诊输液有其紧迫性,且都强调特殊性,此做法也将难以为继。这说明,政策的刚性不可或缺,但技术上困惑也应排解,惟有两方面好好协商,方能出台既带刚性又更趋合理的治理政策。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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