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2016年度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研究制定高校、公立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后的人事管理衔接办法”。但是,高校去行政化也并非简单地退出事业编制,减少几个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就一蹴而就了。更为关键的,高校聚集了大量优秀的行政人员和党团组织人才,全面取消事业编制后,高校行政人员的晋升通道在哪里?高校的校长还有副部级吗?(8月16日《中国经济周刊》)
高校官本位,教授跑官要官,迷恋官位,不恋学位,官气压倒学气,行政权力凌驾于学术权力之上,是长期以来影响和制约高等教育深层发展和大学自身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所以,关于高校去行政化的呼声已经喊了多年,但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没有什么具体行动。可见,高校去行政化,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真正要去行政化,怎一个“去”字了得!
高校去行政化,不仅仅是高校的事,也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涉及政府与高校的关系,涉及高校内部行政管理人员与教学科研人员的关系,涉及高校所有人员的核心利益,更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成败。
笔者认为,高校要完成去行政化的任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让大学回归学术组织,回归人才培养本位,让校长回归学术领导,教授回归学术道路,需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明确去行政化后高校的发展方向与管理模式。高校去行政化,核心要义是取消校长和管理人员的行政级别,改变高校的行政管理模式,探索符合高校特点的新的管理模式。高校去行政化后,成为真正的独立法人,不再隶属于政府,完全听命于政府,将依法履行自己的社会使命,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合格的高级专门人才,并开展科学研究,推动创新发展,利用自身优势积极服务社会。高校去行政化后将朝什么方向发展,培养什么类型人才,如何培养人才,都要有准确定位。高校如何进行内部管理,实现管理效能最大化,如何对接政府的管理和监督,等等,这些都是需要认真考虑的,并且必须要有清晰的思路和具体的方案。
二是要明确现有高校领导的行政级别。在去行政化前,高校和高校领导都是有行政级别的,如专科、高职学校是副厅级,一般本科高校是正厅级,教育部直属本科高校是副省(部)级。高校去行政化后,现有领导是否保留相应行政级别,仍然享受相应待遇,特别是政治待遇?如果不保留现有行政级别,如何做好他们的安抚工作?如何补偿?如何对待他们的去留要求?还有,校长取消行政级别后,党委书记是否也要取消行政级别?否则,如何协调书记与校长之间的关系?如何理顺高校管理中的各种关系?
三是要明确高校与党政机关之间的对接关系。高校去行政化后,政府如何对不同高校进行依法管理和监督?如何确定财政拨款标准?如果高校领导去党政机关任职,是否有行政级别要求?如何明确其级别?如果任职有级别要求,是否意味着高校仍然存在行政化倾向?
四是要明确高校内部管理人员的上升通道在哪里。高校去行政化后,校长是否应从高校教师中民主产生?是否意味着任何教师都有走上校长岗位的可能?政府还能直接任命高校校长吗?校长还要完全听命于政府,只对政府负责吗?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取消了行政级别后,其上升通道在哪里?如何调动他们的管理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高校管理的活力?
五是要明确高校去行政化后的法人治理结构。诚然,政府对高校的行政化管理和高校内部管理的行政化倾向,是阻碍高校实施法人治理和高校自由发展的重要体制性因素。但是,高校去行政化后,能顺利实施法人治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吗?学术权力能够取代行政权力而在高校占主导地位吗?教授会、学术委员会能成为高校的最高权力机构吗?高校能够排除政府的行政干预,自然而然地实现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教授治校吗?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