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给购房者发补贴弊多利少

2016年08月08日 07:24   来源:经济参考报   谭浩俊

  据媒体报道,发改委近日在官网发布由其政策研究室撰写的题为《更好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的文章。文章指出,鼓励商品房库存较大的城市进一步加大去库存力度,可采取发放购房补贴、先租后售、与政府共有产权等方式促进居民购房。

  发放购房补贴,一个既熟悉又略感陌生的概念。虽然在刺激房地产交易、推动房地产市场走出低迷的过程中,个别地区也采用了这一手段,但从总体上讲,直接给购房者发放补贴的做法还是不太多。

  现在,终于有部门公开表示库存压力较大的地区,可以采取发放购房补贴的方式,用于去库存。这个口子一开,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可是不小,对地方政府的鼓动力也很大。更重要的是,给购房者补贴涉及财政资金的安排,那么购房补贴算不算公共财政范畴呢?以这样的方式鼓励购房,会不会影响市场公平、影响公共财政作用的发挥呢?

  去库存作为五大任务之一,确实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但是,为了去库存,就改变财政资金的使用性质,随意扩大公共财政范畴,将公共财政资金用于补贴购房者,显然是不符合公共财政要求的。更重要的是,一些开发商死扛着房价不降,却让公共财政买单,也有违市场公平。

  笔者认为,政府给购房者发放补贴,关系到公共资源配置是否公平、是否合理。因为,纳税人缴的钱,应该是全体公民共同拥有,其所承担的,也应该是公共事务、公共服务,而不是为少数人服务。否则,就失去了财政资金的公共性。

  事实上,为了去库存,为了刺激房地产市场尽快走出低迷,各地已经动用了很多公共资源,已经对财政政策、财政资金的公共性产生了冲击和影响。譬如调整契税政策、营业税政策、公积金政策等。当然,这些公共资源与财政补贴相比,还具有一定的市场性。如果直接将财政资金补贴给购房者,就等于异化了财政资金的公共性。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财政补贴购房者的政策出台,还会从客观上误导地方政府重走“土地财政”之路。殊不知,库存问题的出现,就是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造成的,是地方政府与开发商联手形成的,而允许地方政府用财政补贴购房者的方式来去库存,就等于鼓励地方政府继续与开发商联手,继续大搞“土地财政”,从客观上鼓励开发商死扛着房价。因为,财政补贴看起来是给了购房者,实质等于给了开发商。一些原本打算降价的开发商,也会因为政府出台购房补贴政策而打消降价的念头。

  所以,出台购房补贴的建议不甚妥当,至少就财政资金的性质来说,是不合理的。从总体上看,此举弊多利少,不仅不能对去库存产生正面作用,反而会使去库存更难。公共财政的大门,不能想怎么开就怎么开。

(责任编辑:邓浩)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增加权利感是鼓励农民购房前提    2015年12月11日
  • ·低价购房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015年02月26日
  • ·“众筹购房”将有更广阔的未来    2014年11月24日
  • ·财政补贴购房给政府转型添堵    2014年11月18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