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作家狄更斯在《双城记》里有句名言:“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加速转型升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风起云涌,对于国内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来说,它们正处在一个机遇与风险并存、“最好”与“最坏”概率相当的时代,一个决定命运沉浮的分岔路口。
对于任何一个企业而言,要想谋求更大发展空间,都必须迈过缺资金、缺人才、缺方向三道坎,而缺资金是其中的最大痛点。深圳在出台《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的前期调研中,诊断出企业发展存在的各种“疑难杂症”,其中关键一项便是资金问题:税费负担较重,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因此,在《若干措施》及其《实施细则》的制定过程中,化解企业面临的“资金痛点”便成为一个重要的着力点。
没有充足的资金来源,“待产”的企业就会“难产”,起步的企业难以壮大,成熟的企业也可能承受不起转型或创新的风险。《实施细则》提出,要加快推进混合型并购基金、重大产业发展基金、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的设立和运营,目的即是为了给予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产业的企业有力的资金支持,在它们的成长过程中尽量“扶上马”“送一程”。
所有企业都会面临“成长的烦恼”,缺钱只是其中之一,有时却可能决定一个企业的生死存亡,对于中小微企业而言尤其如此。虽然中小微企业在吸纳就业、推动创新、增强市场活力方面作用显著,但是由于资产少、风险高,发展容易遭遇“隐形门槛”,遭受资本的冷眼,融资难、融资贵使其难以跨越资金和成本“两座大山”。
有人说,中小微企业要发展,不仅要“找市场”,还要“找市长”。所谓的“找市长”,即是寻求政策支持。因为资本“喜大厌小”,单纯依靠“看不见的手”很难扭转局面,必须要用给力的政策进行调控、引导。设立市级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符合深圳产业导向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大力发展动产融资,试行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完善再担保运行机制,让金融机构在政府撑腰的情况下更有底气把资金投向中小微企业;支持在前海股权交易中心设立创新型中小企业单独板块,使其能够更加便利地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若干措施》与《实施细则》中的各项财政金融创新政策,可以让资本更顺畅地流向中小微企业,及时为其“输氧供血”。
当然,解决中小微企业的缺钱难题,不仅要“开源”,还得“节流”。严格落实国家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措施和小微企业收费减免规定,降低本市企业进出口环节成本,降低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稳定岗位补贴……倘若以上政策能够全面落地,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在市场上赢得更大的竞争优势。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