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下午3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网约车合法地位获得明确。网约车合法化后,满足条件的私家车可按一定程序转为网约车,从事专车运营。此外,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新政将于11月1日开始实施。(7月28日中国网)
尤记去年10月10日,上述两个文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后进入修改时间。因为新政牵扯到各方利益,因而备受社会关注。如今,两项新政终于出台,不但预示着传统的出租车行业需要深化改革,新生的网约车业态以及私家车合乘,也迈过了法律准许的门槛。要我说,这是深水区改革的大力推进,是阵痛后的一次分娩。尽管效果还需要假以时间进行验证,但正如俗话说的:“你很丑,但我爱你!”
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全面深化改革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一个,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长期以来,出租车行业暴露的种种矛盾,比如“份子钱”过重的问题,已经严重制约这个行业的发展,产生过尖锐地对立。不打破固有的利益格局,就不会焕发出新的生机。因此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深入改革,引入网约车竞争机制,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侧面。政府该出手时就出手,显示出创新进取的姿态,折射了责任担当的自觉。
其次,新政有助协调各方利益,既兼顾到出租车公司、出租车驾驶员,也兼顾到专车平台、专车驾驶员等各方诉求;且通过实施完善,可以找到各方“最大公约数”,有利整个行业健康发展。如果单纯将出租车交给市场,或者直接限制专车运营,都可能走向极端,引发新的矛盾冲突。毕竟,背后牵扯到几百万家庭的利益。
再次,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互联网+”天天在孕育新的业态,适时用正规合法的市场开发并释放业态潜能,对乘客是最大的利好。再说,目前互联网专车乱象丛生,也需要有统一的法规予以规范。就像私家车必须达到一定标准,才能进入运营序列,而强制报废年限和里程的限制,也保障了乘客的安全。
总之,未来交通发展的评价指标,只能是出行方便、成本合理、选择多样,能够满足个性化的各种需求。新政,就让人看到了这样的端倪。但是也要看到,这给政府部门监管增加了新的内涵,比如如何防止新的垄断,如何让受限车及时退出,如何维护乘客权益,等等,都需要细化配套措施。如是,才能保证实现初衷,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