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权谋私受贿35万,评先为啥成为生意?

2016年07月18日 07:33   来源:红网   庾向荣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35万元。近日,陕西省商洛市国土资源局原副调研员李学文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7月17日东方网)

  与受贿额动辄成千上万的“大老虎”相比,受贿35万元只能算是“小苍蝇”。但数额虽小,其权钱交易的性质是一样的,对公权力廉洁性的危害是一样的,因此同样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从李学文犯罪的情节看,主要是收受建筑商的好处,为其提供便利,并无新奇之处。但值得关注的是,在李学文兼任陕南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进指导处副处长期间,两名基层官员分别呈上2万元和1万元,其目的就是在移民搬迁工作的考核中少扣分,为其评上先进县。行贿受贿,交易的目的可能不尽相同,但不外乎升官、发财两条道,现在评先也成了“生意”,令人吃惊。

  由此可见,在某些官员眼里,手中的权力都是可以用来谋取私利的,都可以成为权钱交易生意的一部分。也正因此,官员在行使手中的权力时,只要脱离了必要的监督,就会心术不正。就像移民搬迁,本身并无多少文章可做,但在评先问题上,评谁不评谁也是很有讲究的,评先也就有可能成了一门新的生意。

  本来,工作做得好不好,能不能评上先进,是有不少量化的指标的,标准一公布,分数一打,应该是件清清爽爽的事。从报道看,当地也是有考核、有扣分的,不能算是糊涂账。但问题是,在扣不扣分、如何扣分上还是有着“灵活操作”的空间,为别有用心者打开了方便之门,某些实权人物也就成了公关的对象。就像李学文,只是一名兼任的副处长,但在对下考核上可能有着决定性的权力,让被考核者不得不敬仰三分。这样的权力,就是不受监督的权力,就是腐败之源。

  评先为啥成为生意的另一面,是基层为何如此看重这个先进的头衔?能评为先进当然好,说明工作有业绩,群众很满意。如果一项工作被上级评上先进,那么基层部门得益,分管领导也是大有功劳的,这或许是基层官员贿赂上级的直接动因。但一个所谓的先进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会让基层官员自掏腰包吗?其中的利益得失可能难以让局外人所知。只是这种近似于暗箱操作的评比,只会引发更多的权钱交易,也该清理了。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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