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相关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表示,此次食药监总局在《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中对网络食品抽检采取“神秘买家”的制度,更加真实的还原消费者所购买食品安全的状况,从而更好的保证消费者的权益。(7月14日中国新闻网)
“神秘买家”制度是设计对网络食品通过抽样人员以顾客的身份买样,记录抽样样品的名称、类别以及数量,购买的样品人员以及付款的账户、注册账号,收货地址、联系方式,并留存相关票据。也就是监管部门以买家身份来还原模拟消费者现场购买的场景,对网络食品进行抽样检查。
线上食品比线下食品更难监管,消费者无法到食品生产地进行实地观察,对自己购买的食品是否安全,也很难做到心中有数,网络食品多是通过外卖小哥或快递送到消费者手中,监管者及消费者都容易对其失于监管与监督,实行“神秘买家”制度,将能有效弥补监管短板。
“神秘买家”制度是对网络食品抽检的一次创新。常见的食品抽检,如到卖场去进行突击检查,明查暗访,这些做法更容易“打草惊蛇”,一些不法卖家相当警觉,发现不对劲,就赶紧销毁不利证据等等,想要抓现行就会很难,“神秘买家”制度则让卖家防不胜防,每一次交易的背后都可能是“神秘买家”在进行抽检。
如果“神秘买家”制度能得到广泛应用,将有望对网络食品安全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采取“神秘买家”抽检,切忌不能流于形式,比如一年到头,也不见各级食药监部门对商家抽检几次,难得抽检一次二次,对商家也难以起到良好的监管作用。通过“神秘买家”抽检的频率不能太高,但也不能太低, 要让商家有所畏惧,要让商家产生每一个消费者都可能是“神秘买家”的敬畏感。
同时,更要调动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其实每一次网络食品交易,只要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自己就有对商家“说不”的权利,也就是说每一名消费者本来就像“神秘买家”、像监管者一样,能让商家心生敬畏、“不敢得罪”,但很多消费者不懂维权或是因维权成本太高,不敢维权,这就需要相关部门能建立快速处理机制,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保证权益受损的消费者能迅速得到合理补偿。
在消费者维权意识不高,维权成本太高,而网络食品安全又着实令人堪忧的当下,多推行一些类似于“神秘买家”的制度来加强对商家的监管与监督,相当必要。网络食品近年来快速发展,监管部门给人感觉对其仍是力有未逮,失于疲软,网络食品虽是新兴业态,但监管不能总是跟不上节奏。只有强化监管,可以多进行一些像“神秘买家”这样的制度创新,以尽快适合全新的监管环境,同时,也要让消费者勇于维权,并在维权过程中不至于得不偿失。只有多措并举,才能最大程度发挥监管效力,维护消费者权益以及良好的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