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过期食品流回市场 还需尽快完善法律法规

2016年07月14日 08:51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近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大中型食品超市应当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便于消费者明确区分。

  临近保质期还没有过保质期的食品,商家可以照常出售,但是因为临近保质期,不少消费者存在排斥心理,除非是被摆放在临保食品销售专区,以较为优惠的价格出售。这也就意味着,对于商家来说,应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把临保食品置于专区打折销售,以免给消费者造成误解。

  按照行业惯例,食品经营者,尤其是进货量大的超市,往往将临保食品、过期食品退给食品供应商。作为食品经营者,自然是避免了损失和风险,但也大大增加食品安全风险,一旦不法分子将过期食品作为食品原料出售或者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以更换包装等方式重新出售,食品安全风险极高,也很容易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超过保质期食品仅规定了禁止经营、退出市场、做好相关记录等,并未涉及实质性的处置,导致一些过期食品改头换面重新回流至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有关部门应尽快通过完善法律法规的方式,对过期食品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促使其通过正当合法的方式进行销毁或无害化处理。(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苑广阔)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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