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家庭共济”应将好事办好

2016年07月14日 07:08   来源:红网   乔木

  据浙江在线报道,从8月1日起,浙江省医保个人账户可家庭共济,配偶、子女、父母都能用,历年结余超4000元还能买保险。这个消息一经发布,立即便在市民中引起了广泛关注,毕竟以前医保个人账户中的钱款是严禁他人冒用的,甚至还有人因为违规受到处罚。

  浙江省将从8月起在全国首开先河,率先改变以往个人医保账户只能本人使用的现状,实行家庭成员之间余额共享。作为全国第一个“吃螃蟹”的省份,力度可谓不小,难度以及复杂程度自然也不容小视。

  据悉,浙江省基本医疗参保人数目前已达5195万人,这也就意味着此项改革措施将惠及超过96%的浙江人。如此大面积惠及民众的好事如果想做好,则必然要求各相关部门之间能够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努力,并且迅速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以便于民众对医保新政策的理解与接受,也尽量减少因政策宣传不到位,或者民众理解有偏差,再或者相关配套措施跟不上而引发出来的新麻烦。

  事实上,个人医保账户在家庭成员之间到底该否实现共济互助,早在多年以前便曾经有过这方面的提议和争论。赞成者认为,在一个家庭当中,往往存在着个别家庭成员,比如老人,他们的账户余额明显不够日常花销,而其余家庭成员,比如青壮年,他们的账户余额却越积越多,并且很少用得上的现象。据介绍,截至2015年底,浙江全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收入224亿元,支出166亿元,历年累计结余已高达314亿元。而个人医保账户在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互助,则恰好能够活化这部分沉淀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防止其产生固化,也能够防止个人账户成为变相福利。

  而反对者之所以会持反对意见,一方面是因为有医保政策的硬性规定在先,且早有许多因冒用他人医保账户而违法甚至触犯刑律的事件发生,而改革新举措的出台则无疑意味着对以往医保政策的否定;而另一方面也是源于一旦个人医保账户在家庭成员间实现共享,那么就意味着对个人医保的管理及操作将面临更加复杂的困难考验,同时还必须要出台方方面面更为细致入微的配套改革措施以及相对更加复杂全面而且严谨的实施细则。比如:医保系统的升级换代,家庭成员间个人医保账户的相互绑定等等。

  正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好事要想做好,其实远非看上去或者说起来那么简单和容易,往往会涉及方方面面的改革以及应对措施来提供协作与支撑。因此,在笔者看来,既然浙江省已经下定了决心要做全国第一个“吃螃蟹”的省份,那么,各相关部门与机构就必须要拿出足够的信心和勇气,并且付出更多的艰辛与努力,一鼓作气,将这项还利于民的好事情彻底办好。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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