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乐清市正在推广机动车“斑马线礼让行人”,并对主动礼让的司机给予油卡、现金奖励。目前已有2.9万辆机动车参与这次文明接力活动,当地财政拿出4万多元,用于对司机的油卡、现金奖励。(7月13日浙江在线)
关于奖励交通守法者的“奇招”,多个城市都有先例:石家庄市出资10万现金奖励不闯红灯者,唐山市曾推出过“寻找红灯止步第一人”活动,沈阳对不闯红灯的行人可以让其角逐“沈阳市文明出行好市民”称号……而浙江乐清市推出的司机“斑马线礼让行人”可获汽油奖励,大概也有着相同的“经验借鉴”。
因为“中国式过马路”“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这样的交通道路违章太普遍,而且大家都对此习以为常,甚至忘记这应当是公民的义务,是守法的底线,所以有关部门才动用财政的“真金白银”来奖励那些做得到位的人。这种出发点,肯定是好的。毕竟,它可以形成奖励到激励的正循环。
问题也同样存在,奖励不可能长期施行,但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却是长期积累出来的。如果没有了加油奖励、现金鼓励,那些原本冲着好处去的机动车驾驶员,是否就会“打回原形”呢?
奖励换不来“斑马线礼让行人”的集体意识。这其实并非诛心之论。首先,“机动车斑马线礼让行人”并非是只有少数人知道的冷知识,明知故犯者其实是素质有问题;其次,“机动车斑马线礼让行人”有着法律的明文规定,因此,在执行层面,最好少用、不用现金奖励这样的行政途径。且不说纳税人对此不置可否,但就这界限的模糊来说,就值得商榷。
笔者倒是倾向于严格的惩罚措施,来针对那些在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违规机动车。因为奖励和惩罚看起来是“胡萝卜加大棒”的共同体,但两者却还是有着本质的区别。同样是钱,掏出来的违章罚款,肯定会更加心痛,记性也会更足。如果靠奖励来进行约束,会给更多的司机一种“有钱也可以任性”的暗示:“大不了我不要这个奖励,反正那原本就是小概率。”抱着这种想法的人,还真不在少数。
只要有“违法必究”这一条,就足够对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形成足够的威慑。如果事实不是如此,那就证明对于交通道路违法的惩戒力度还不够。有些是因为执法拍照器械等硬件不够完善,这种“欠账”,反而更需要财政的支持,且一劳永逸。当然,对于因为奖励“斑马线礼让行人”而带来的争议,这本身也是好事,因为它将引来市民对交通法的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