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日前,珠海一家面馆因“谢绝现金”只接受手机支付,被中国人民银行珠海支行认定为“拒收人民币”的违法行为。记者采访发现,广州有经营场所也存在此类行为,部分公共服务机构也存在只接受刷卡不接受现金的情况。
罗志华(广西 医生):技术在进步,新的支付方式给生活带来了便捷,我们没有理由拒绝。但同时,传统也需要得到尊重,多年的习惯也不能随便弃之不顾,提倡刷卡或微信支付固然无可厚非,但不能排斥某个特定的群体,“谢绝现金”显然做得过了头。商家理应兼容并蓄,不管持币还是持卡、持手机,来的都是客,都应该一样给予尊重。
主持人:商家因何拒收现金?
斯涵涵(湖北 职员):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提供一系列的应用接口程序,进行支付操作更加简单快捷,能够较好地突破网上交易中的信用问题,有利于推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而现金支付,则存在携带、真假、存取等一系列操作不便,间接提高了运营成本,这是一些经营场所只接受手机支付的原因。
主持人:“谢绝现金”不仅是和纸币过不去,更是对没有开通手机支付功能消费者的刁难。随着新型支付手段的推进,这类现象可能还会愈演愈烈,那么管理者应如何应对?对此进行严厉处罚能否解决问题?
木须虫(湖北 公务员):“谢绝现金”的出现归根到底还是服务理念的问题——只考虑自身管理的便利,而不考虑顾客或者服务对象的便利与否,乃至不愿意承担管理现金的成本。对“谢绝现金”制定处罚办法进行末端治理,固然是个办法,却终究不是上策。更好的办法是从消费权益和公共服务伦理方面,强化商家与公共服务机构的责任,赋予消费者和公共服务对象维权、投诉的权利和规则。比如,若商家“谢绝现金”,消费者可以通过向消协投诉保留不埋单的权利;对于公共服务机构拒收现金,则可以向主管机构、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给予问责,等等。诸如此类,都可以倒逼商家和公共服务机构改进服务,尊重顾客和服务对象结算便利的选择。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