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要义在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2016年07月01日 08:28   来源:北京日报   吕冰洋

  达沃斯论坛一直以来都被视为释放重要经济信号的窗口和载体。在今年的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上,李克强总理详细阐述了中国经济正面临的风险和困境,并强调摆脱了“大水漫灌”强刺激模式的中国将继续创新调控方式,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去产能、简政放权以及为企业大规模减税等工作上。

  自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减税就成了中国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主要内容。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减税会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社会各界的期盼也大多聚焦于此。然而,仅从降低企业税负角度考虑减税远远不够,从更大的意义上看,它还有“平整市场竞争赛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作用。

  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中,由市场来配置资源是最有效率的。商品税是插入市场的一根“楔子”,征税势必影响商品价格,从而影响市场效率的发挥。也就是说,征收商品税会导致经济增长率下降,这是征税不得不付出的代价。那么,如果不得不征商品税,该如何设计税制才合理呢?

  目前普遍的商品税设计是,商品税率保持统一,尽量减少差别税率。因为差别税率越多,企业面临的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越会遭到破坏,征税越会妨碍市场效率的发挥。沿着这个思路,我们就会发现,中国目前的减税政策实际上具有历史逻辑的一贯性,那就是通过税制改革推进市场化改革,进而提高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前,我国商品税是产品税、增值税和营业税三税鼎立,其中产品税具有严重的重复征税性质,对当时产品的地区分割有很大的影响。1994年改革取消了产品税,增值税采用生产型增值税模式。从改革的积极意义而言,它通过统一税法,公平企业间的税负,有助于促进统一市场的形成,这是向市场化方向改革迈进了一大步。不过,生产型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征收,不但存在严重的重复征税问题,也使得行业间税率高度不统一,人为形成资源自由配置的障碍。

  事实上,中央政府从增值税设立之初,就很清楚其不完善之处,但是改革要一步步来。2004年起,我国在东北老工业基地率先实行增值税可以抵扣设备投资进项税的试点,2012年起,开始推行营改增试点,到2016年全面营改增的实行,增值税终于变成彻底的消费型增值税。“夹岸桃花新雨后,马蹄何处避残红”,营改增影响的不仅是企业活力,而且影响的是整个市场的活力。不过,即使如此,改革后的增值税税率档次也达到5档,下一步改革的动作应是简并增值税税率。

  研究表明,如果企业间的增值税税率不存在差异,则制造业的GDP和全要素生产率平均可提高7.9%,这是非常可观的数字。因此,当前税制改革的意义不仅限于减税以增强企业活力,而且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改革使得行业之间税率差距缩小,进而有助于提高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这就是当前减税改革作用的二重奏。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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