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有偿补课”须重责兜底

2016年07月01日 07:27   来源:红网   李金龙

  半月谈记者近期在多地采访发现,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仍不同程度存在。参与其中的教师,或受利益驱使,或是对旺盛的补课需求“盛情难却”,纷纷以付费家教、开补课班、在教育培训机构兼职等方式从事有偿补课。(6月30日半月谈网)

  教师“有偿补课”是个老话题了。早在2015年6月,教育部就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为老师有偿补课划定了“红线”。可是自《规定》出台以来,似乎效果并不明显。“有偿补课”现象依然屡禁不止,或搞变通,或打游击,或玩暗战,有的甚至从线下跑到线上,摇身一变成“在线教育”。可以说,教师“有偿补课”已成为了一个社会问题及教育痼疾。

  “有偿补课”之所以难以根治,有其现实存在的土壤。一方面,教育市场需求依然巨大,很多家长“望子成龙”心切,“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理念严重,在这样需求的背景下,就导致了补课市场连年走红。高额的报酬也使得部分老师“不甘于默默奉献”,导致他们仗着胆子违规开办各类补课班。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处理此类事件时,惩罚不重,“高举轻放”,处罚上的包容让少数老师产生侥幸心理,并形成了“破窗效应”。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有偿补课”有损于社会发展和教育公平,长期纵容“有偿补课”,会让教师这个伟大神圣的职业功利化、利益化,失去“传道授业解惑”“教书育人”等最根本的宗旨和职责,沦为一种变相的“市场行为”,并不利于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公平公正的学习氛围。对于孩子来说,过多的补课会造成孩子压力过大,不仅不会补出好成绩,还会引起孩子厌学情绪,严重影响到孩子的均衡发育和正常成长,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也不利于国家培养高素质人才。

  对待“有偿补课”,态度必须“零容忍”,措施必须坚硬。一方面需要改革升学考试评价制度,进一步落实保障教师待遇的各项政策,完善教师考核、评职、升级等制度,使教师成为有尊严的职业。一方面需要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充分发挥网络、媒体、公众的力量,建立全方位的监督体系,扫除“有偿补课”的生存空间,对于顶风违规、我行我素的补课行为,要严肃纪律、严格查处,该问责就问责,该重处就重处,以刚性惩罚倒逼老师规范教书,促使教育回归本义。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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