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落户限制还需重点解决两个问题(图)

2016年06月16日 10:59   来源:东方网   谢晓刚

  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政府发出《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共计40条,要求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8%左右。为此我省放开落户限制,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6月16日《福州日报》)

  户籍改革一直都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既要让改革可以不断地公平推向前进,缩减城乡之间的差距,又要让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的百姓充分分享改革开放带来的机遇与成果,更重要的一点还在于能够通过逐渐放宽落户政策来获取城市发展新动力。

  从这个角度来说,福建省此次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等四类群体的落户限制,是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持续向前推进的又一大举措。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放松落户限制是一个持续、动态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笔者认为要使这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有吸引人,还需要重点解决好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政策持续性问题。很多时候,地方性政策法规都会随着时间推移和经济发展而调整,在这个不断调整的过程中一些当初令人进退自如的政策法规逐渐分离,让人有鸡肋之感,进不去退不得。原生地优惠政策享受不了,居住城市却又很难生存,部分中间地带的原落户人口成了城市的夹生饭。这就需要政策的延续性,要让真正有意义的改革图景受益人群可以终其一生或取舍能够自由进退。

  第二个问题就是配套政策的同步进行。如何让这部分落户于城镇的新来人口有归宿感,除了应有的就医、就学、社保等公共服务政策同步跟上外,还应该考量涉及农村人口的户籍改革所无法避开土地的这一核心问题。虽然此次福建省放宽落户政策中有涉及这一块,但仅以“允许进城落户农民在一定时期内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用地收益权”来搭框架,似乎很难吸引住人,毕竟农村入户城镇可预期的收益并不明朗,面临的困难还很多,这就需要同步探索建立起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当然,放宽城市落户限制所面临的问题还很多,涉及方方面面,这需要一个过程,但这个过程的快慢将直接影响到城镇化脚步,是政策制定者和推动者所必须考虑的首要问题,只有牵住了户籍这个牛鼻子,相关的存量改革自然不得不在倒逼的压力下不待扬鞭自奋蹄。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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