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 强化信披可谓“四两拨千斤”

2016年06月15日 08:13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朱宝琛

  关于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监管层有过多次表态,并且也正朝着这一方向在迈进,如在减少和简化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的同时,强化信息披露,并加大事中事后监管。

  其实,在此前证监会就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推进并购重组市场改革,如扩大配套募集资金比例,由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25%提高到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继公开受理、反馈、重组委审议、审结等审核时点后,公开审核反馈意见,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审核分道制,按交易类型分类审核,对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第三方并购项目,安排批量集中上会,提高审核效率;协调推动财税部门完善并购重组税收政策,降低了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标准,允许个人所得税5年内递延缴纳,大幅降低交易成本。

  一系列的举措,使得A股市场上的并购重组继续延续此前的火热状态。据笔者统计,今年以来,并购重组委已经审核了117家公司的并购重组申请。另外,根据证监会公布的数据,截至6月3日,共有133宗并购重组申请正在排队。

  对于并购重组的市场化改革如何进行,思路也比较明晰。据了解,“并购重组监管框架”呈现出五大方向,分别是强化信息披露,弱化实质审核;流程简化、分道审批,审批效率提升;支持并购重组创新,完善机制安排;分类审核,借壳上市趋严;提高并购重组审核透明度。

  对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信息披露,《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明确的规定。其中,《办法》第四条明确: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必须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保证所披露或者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这一点在并购重组申请的审核过程中也得到了很好的体现。通过梳理今年以来并购重组申请被否的8家公司,有3家因为不符合第四条规定而被否。

  业界认为,该条规定较为宽泛,适应性较广,证监会引用这一条款来否决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申请可谓“四两拨千斤”,一定程度上显示出证监会对规避借壳的审核态度越来越严格。

  当然,目前监管层对于借壳上市的监管是非常严格的,审核标准与IPO相同,并购资产需要满足企业首发上市的所有条件,其中包括“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市场化改革,对促进上市公司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意义深远的诉求往往需要更多的深谋远虑,大刀阔斧的改革更需要一脉相承的逻辑支撑。如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已经成为上市公司增强竞争力、提升公司价值的有效方式,是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手段。因此,可以预期的是,随着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推进,以及后续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出台,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会进一步得到规范发展,资本市场支持国民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的作用会进一步得到发挥。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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