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南京一对儿夫妻在到民政局办离婚的路上遇到一起交通事故,丈夫蔡某主动上前救人,先拨打了120救护车并报警,又通过伤者手机存储的号码通知了其家人,还指挥其他车辆避让。妻子很感动:“看你今天的行为,表现不错,还蛮善良的,算了,我们回家吧……”交警感慨地说,蔡某好心救人,不但救了伤者,还挽救了自己的婚姻。(6月7日中国新闻网)
路遇车祸,蔡先生主动伸出援手相救,他的做法无疑值得点赞,更值得学习,也难怪原本打算离婚的妻子也深受感动,收回了离婚的打算。人救了,婚姻也得以保全,堪称是皆大欢喜的温馨结局。
不过,“丈夫救人挽救婚姻”只是个例,无需对此过度渲染,更无须由此发出“好人有好报”的慨叹。首先,决定离不离婚的是妻子,唯有如此,主动权才能掌握在妻子手里,她是否感动才能决定离不离婚。如果丈夫执意离婚,妻子即便示好,恐怕也难以得到积极的回应。另外,有不少夫妻提出离婚是出于一时冲动,如果让他们缓一缓办理离婚手续、冷静一下,或许就能重归于好。蔡先生夫妇的情况或许就是如此,即便此时妻子没有因为感动而放弃离婚的想法,随后气头一过也很可能会回心转意。
实际上,离婚跟救人完全是两码事。现在时代不同了,人们的婚姻观和价值观也都进步了,不再以有色眼镜看待离婚,离婚者也不再像以前那样被视为“伤风败俗”“无脸见人”。法律之所以给予公民离婚的权利,说明人们有这个需求。好人、善良的人也会离婚,如果两人合不来,与其凑合着过、双方都痛苦,还不如早点分开各自寻找自己的幸福。正常离婚只关乎夫妻双方的感受,跟道德等其他因素无关。因此,对“丈夫救人挽救婚姻”可以祝福,甚至可以“拍案惊奇”,却无须赋予其过多的道德意义。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