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21点34分,兰州大学第一医院急诊科发生一起轻伤患者及家属占据抢救室抢救病床,围攻、殴打值班医护人员致伤的恶性伤医事件。事件严重干扰该院正常医疗秩序,造成急诊科一名医护人员左眼眼球钝挫伤、眼睑撕裂、视网膜震荡,眼部伤口缝合五针,头部外伤等,伤情严重,现已住院,多科室会诊治疗。(6月1日《兰州晚报》)
如果是生死攸关的医患纠纷,人们或许还可以从患者家属痛失亲人的人之常情下,为某些过激行为找到一些体谅的理由,但是,一个轻伤患者引发的伤医事件,就不能从过度悲痛而失去理智的角度来看待了;如果是一起经过漫长的治疗过程,涉及巨额治疗费用的医疗纠纷,或许也可以用当前的医疗制度找问题,但是,一个仅仅是“胸部软组织轻度损伤,左侧肘部和右小腿皮肤轻度擦伤、无出血,行动自如”的患者,也会在诊治过程中发生冲突,造成当值护士“左眼眼球钝挫伤、眼睑撕裂、视网膜震荡,眼部伤口缝合五针,头部外伤等,伤情严重”,就不得不让人深思:恶性伤医,怨从何来?
客观地说,如果把这起伤医事件纳入当前频发的医患矛盾,也几乎可以在相关的“大背景”下找到某些原由。然而,这起恶性伤医事件却从另一个层面,反映出一种脱离医患纠纷特殊领域的,已经在其他社会关系中有所滋长的社会戾气:一事当前,在私利驱使下,无视法律法规甚至公理道义,奉行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在诸多社会关系中,一旦产生异议或发生矛盾,都出现了这种倾向。
基于这个前提,有些医患冲突实际上是某些弥漫在社会上的戾气,在医疗领域的突出表现。而这种戾气与社会关系之间的诚信式微、个体的道德滑坡密切相关。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由于缺乏契约精神和规则,各种供需关系变成了纯粹的买卖关系。不择手段的唯利是图,以及恃强凌弱的博弈手段,冲击着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就医患关系而言,从送红包以期获得更好的服务,发展到以暴力手段“维权”,都是由于缺乏起码的信任,于是在失去基本的道德底线的混沌下,或以金钱上的优势,或以力量上的强势,力争一己之利。
在笔者看来,不少恶性事件,可能都是其中的一方自以为占据了“强势”,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枉顾法律道德甚至公序良俗,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把本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解决途径,演变为令人匪夷所思的恶性事件。那么,恶性伤医,怨从何来?就不能简单归纳为“医患冲突”。这种夹杂着不良情绪或成见的,或许带着在无序竞争中形成的价值观的行为趋向,有着社会和个体的背景。有鉴于此,这起由轻伤患者引发的恶性伤医事件,可以说是在备受争议的“医患纠纷”中的一个特殊标本。
其中,除了某些众所周知的客观原因外,这起事件还暴露出有权有势就能强占公共资源的特权思维。为何轻伤要抢占抢救室卧床?急诊抢救室的抢救病床专用于危重病患,以确保其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救治的简单道理,为何有些人就“不明白”?为何遇到意见分歧,不走正常程序而要采取暴力手段?类似的问题,即使脱离这个事件,也原本是个疑问。所以,在对这些已经构成刑事案件的恶性伤医事件严厉打击的同时,强化依法治国,在强调道德自觉的大前提下,树立起守规则和讲道理的基本理念。在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和矛盾过程中,以法律为准则,以道德为底线,而不是即时强势下的肆无忌惮。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