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需“做”在“说”前

2016年05月17日 10:08   来源:东方网   梁江涛

  “目前我国信息数据资源80%以上掌握在各级政府部门手里,‘深藏闺中’是极大浪费。”在9日的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总理以这句形象的比喻,点出了我们简政放权过程中的一个突出问题。(5月14日中国政府网)

  政府信息公开已经在全国深入推开,政务走向透明化,公开渐成常态化。但也正如总理所言,现实中,不同的人对公开的认识仍有深浅之分,公开的做法仍有高下之差,公开的效果因而也就有了好坏之别。一些地方,对“谈公开”顾虑重重,觉得这是革自己的命,不愿甚至不敢向公众坦诚交底,造成了大量的信息迟滞和不对称。政府部门信息“深藏闺中”的比喻,不仅点出了政府在简政放权过程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也直击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一些弊端。

  由于大量的政府信息公开迟滞和不对称,特别是涉及民生问题的信息公开不及时,导致政民沟通不畅,传闻不胫而走,以讹传讹,甚至引发群体性诉求事件的现象。有相当部分来自民众的质疑与表达诉求,就是政府信息公开做得好与不好的“晴雨表”和“试金石”。

  政府信息公开不妨学学“读心术”,做好提前量的功课,带着诚意征集民意。在现实生活中不乏这样的事例。几年前,延迟退休的话题刚在网上露头时,反对的声音几乎铺天盖地。后来,这一话题又时不时探出头来让大家讨论,有话尽管说,好好的说。渐渐的,从一边倒的反对到有理性的认同,其中还夹带着恶搞者帮政府代劳搞出“延迟退休计算表”,舆论场的观点碰撞成为近乎疲劳的常态。不难想像,某一天,政府权威部门发布延迟退休的终极政策,公众已有足够的心理预期,不可能引发突发性的出离惊愕与反对声浪。

  对于发布涉及民生重大问题的信息,特别注重前瞻性、想到利益相关者会想到什么,做出什么,在正式发布之前应该做些什么;必须做些什么,这是大有学问的。政府在公布一些比较敏感的、涉及民生领域的政策性信息时,不妨早些时候就通过一定的方式在网上“吹风”,诚恳地向公众征集意见和建议,预留出可根据民意裁量的空间,讨论、争论、交锋那怕激烈一些,也要比“狼来了”的效果要好得多。

  政府信息公开还要紧紧扭住细节这个“魔鬼”。开普勒望远镜发现了太阳系外的若干行星,有多少车族会据此决定不再计较加油卡里的余额,有多少市民会不再盘算煤气表上的读数?大凡国家部委这个级别公布的大数据信息,与百姓生活关联度的距离大都有一定长度的,往往需要架构政策解读的桥梁。

  这类信息公布后的舆论反弹中,非理性的、甚至是偏激的、完全误读的,一抓一大把。这个板子至少不能完全打在公众身上。因为呆板谨慎、字斟句酌、惜墨如金、例行公事、充斥官话,甚至犹抱瑟琶半遮面、“半截毛鱼半截蛇”的信息,从天上落到地上,往往会成了公众发散联想、释放猜想、望文生义、飞短流长,甚至是三人成虎,完全扭曲原本模样的原材料。

  如果政府信息公开在细节上多花些工夫,做到有图有表,解读跟进,一目了然,通俗易懂,效果就会好得多。比如香港政府公开财政预算案,除了政府网、电台、电视直播配以手语解说外,还开通了微博账号,配有卡通动漫,指引公众浏览账单和每笔收支的来龙去脉,值得借鉴。

  对公众关注度高的重大民生政策信息,让利益相关者在第一时间就能读懂,越细越好,能举例说明,像讲故事一样提供通俗读本,就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也会节省不少事后回应诉求与维稳的公共资源与行政成本。

  政府信息公开绝不是单纯信息发布那么简单,既需更多的“活公开”,又需要未雨绸缪,做好提前应对可能导致民意诉求这门必修功课。政府部门不仅要树立“公开是惯例,不公开是例外”的自觉意识,突破“不公开是常态,公开是找麻烦”的惰性心态,更要学会在调查研究中“观颜察色”,将真正的民意收集上来,作出民主科学的决策。

  信息公开要“做”在“说”前,边“说”边“做”,把细节说深说透,做实做够,无歧义,不“留白”。公开时既看到文字信息,又看到面对面的“活人”,释疑解惑,沟通反馈,实事求是,从善如流。果如是,就不愁利益相关者不理解,不配合,不支持,不愁政府公信力得不到真正的提升。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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