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人的“博士班”为啥有人信?

2016年05月16日 10:08   来源:中国江苏网   郭喜林

  一个骗子,以诈骗的方式办博士班,却竟然有人信以为真;一个骗子,为了获得非法所得,竟然用假文凭作为诱饵,但却有人深信不疑。为什么,为什么我们的社会有这样的事?因为,高学历好就业;因为,博士学位就像一个光环可以让人相信一个人的能力与水平;因为,有些用人单位喜欢用高学历装点门面;因为,博士可以成为某些地方引进人才的政绩。所以,那些无法通过正当渠道考上博士研究生的人,就想通过某些人的歪门邪道获得一个令人羡慕的博士文凭。因此,许某以办博士班的名义敛财才能获得成功。而且,他通过6个人诈骗了50多万非法所得。但是,他最终难逃法网。

  据京华时报5月15日报道,谎称与中国政法大学(以下简称政法大学)及菲律宾多所国外大学联合办博士班,北京东方文荟国际文化交流中心负责人许某以假成绩单、假博士毕业证骗取6名学员51.6万元。记者昨日获悉,海淀法院审理后认定,许某犯合同诈骗罪,其又是累犯,故最终判处许某有期徒刑12年,罚款60万元,并责令许某退赔韩某等6名被害人学费51.6万元。

  而这,就是法律对于骗子的惩罚;而这,就是许某诈骗他人的下场。人们常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而且,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要想逃避法律责任追究,没门。事实告诉人们,要想让自己拥有博士学历文凭,那就必须靠自己的真才实学,通过国家组织的正规考试渠道参加全国招考,绝不能轻信任何骗人的鬼话,个人办博士班,个人与某某高等学府合作办班。可以说,这都是非法敛财骗人的鬼把戏,是见不得人的非法勾当。如果相信这些骗人的鬼话,国家还要那么多的高等学府干什么?

  《管子·权修》中曰:“终身之计、莫如树人。”也就是说,人一生最重要的事莫过于培养人。而培养人,不在于寄希望他们能谋得多大的官位,而在于他们是否能对自己负责,是否敢于担当社会责任。如果许某是一个真正合格的大学老师和教育工作者,他就应该知道自己什么事该做,什么事情坚决不能做;如果许某拥有大学博士生导师的教育资质,他就用不着以诈骗的方式进行非法敛财;如果许某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大学教授,他就会用为人师表的师德严格要求自己,绝不会去干非法敛财和故意违法犯罪的事。而且,这是大学老师和骗子的本质区别。

  作为大学老师,应该知道自己应当成为大家公认的灵魂工程师;作为大学老师,应该知道自己的职业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而且,作为老师是不能骗人的。然而,许某的行为他像是老师吗?但是,许某这个骗子却能让别人相信他。这是因为有人急功近利地迫切需要获得博士文凭。如果博士没有需求市场,许某的阴谋就无法得逞。

  然而,《荀子·修身》中曰:“是是非非谓之知。”意思是,肯定正确的,否定错误的,这就叫做明知。而且,《荀子·修身》中还有句话是:“非是是非谓之愚”。也就是说,否定正确的,肯定错误的,这就叫做愚蠢。因此,我们只能说,无论是用诈骗方式非法敛财的许某,还是那些毫无真才实学的上当受骗者,他们都是十足的投机者和十足的愚蠢者;因此,许某最终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而那些上当者,也只能是哑巴吃黄连。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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