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掉更多单位大院围墙,让闲置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与学校体育设施开放一道,为全民休闲健身再加一把火。
越秀区教育局日前制定了《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指引》,根据指引规定,具备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应当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据悉,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可适当进行收费,但收费标准必须严格按照经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校体育设施是社会公共资源,在合适时间、用合适方式对社会开放,有效缓解公众体育健身需求与公共体育场地不足矛盾,对改善居民生活品质、推动全民健身有着正面意义。广州的很多公立学校都很宽敞、很漂亮,有许多运动场馆,这些场馆除了学生使用,节假日多半处于闲置状态,可以向社会开放,盘活存量资源。
无论国家层面,还是地方政府,都在推动这件事。早的不说,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文,要求各地要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本校师生和公众有序开放。广州于2013年11月通过了《广州市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许多学校也开始行动,逐步打开大门。越秀区教育部门积极推动政策落地,出台可操作性规定,如开放时间为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4小时;对于伤残人士、老年人实行5折优惠,对低保对象、学生实行6折优惠等。细致而具体,具有可执性,对广大街坊来说是一个福音。
在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上,相关利益方态度不一。公众与行政部门乐见其成,学校一方则比较暧昧,有顾虑。影响教学秩序是其一,许多学校,尤其是老城区学校,活动区与教学区分不开,开放体育设施会不会影响教学区秩序?人员安全风险是其二,社会人员进入学校,学生安全谁来保障,锻炼人员出意外的话,谁负责?设施维护成本是其三,设备维护、场地保洁、安全保障等都需要人力、物力投入,如果出现收支不平衡,谁来埋单?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涉及诸多权益领域,如果没有明确界定,存在一定风险,校方心存顾虑可以理解。这种顾虑恐怕也不是一纸行政命令足以消解。
实现多方共赢,尤其要保障学校不“吃亏”,才能解除学校的后顾之忧,提升其开放体育设施的积极性。譬如安全责任,可以引进商业保险机构,为校外人员煅炼遭遇意外伤害时提供保障,或者政府赔偿、财政埋单,总之就要让学校尽可能免责。合肥市统一组织招标,确定实施对外开放责任保险的承保机构,为每人每次事故提供限额50万元的赔偿。再如成本消化,使用者付费与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消化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所产生的成本,最好让学校略有盈余。
管理模式创新,亦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学校管理压力,让学校更放心开放。如宁波试水“第三方管理”模式,委托公司负责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的日常管理、器材设施维护、开放时段水电费等支出,学校不直接参与管理。有些地方还尝试居民自治,让附近居民成立义务管理小组,轮流值班管理。广州正在推“三社联动”,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也可以向“三社”——社区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借力,由社会力量协同学校管理或经营学校体育场,体现更多的公益性和服务性。多想点办法、多条腿走路,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步子就会快点。
学校已逐步向社会敞开大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的文化体育设施开放也要跟上来。今年2月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拆掉更多单位大院围墙,让闲置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与学校体育设施开放一道,为全民休闲健身再加一把火。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