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我非常注意厅局同志的发言,都太纠结于胜诉或败诉”,黄龙云说,行政诉讼重要的是向社会及群众传达“依法行政”的信号——无论是历史遗留问题,还是眼前问题,只要你去提起诉讼,走法律途径,经过法院的生效判决,我政府败诉我也要执行判决。“这样下来,行政机关无论是胜诉还是败诉,都是当前广东社会发展的正能量”。(搜狐网5月10日)
自古以来,县官不如现管,民不与官斗的思想深入民心,民弱官强的现实,往往意味着民告官是“以卵击石”。因此,许多群众在面对行政部门用权执法过程中,常常不问对错,最终在“维权”和“畏权”中多数选择了后者。沉默与忍让代表的不只是一种态度,更是人心的向背,这关系着党的生死存亡,不可不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致力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尤其是2015年5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开始实施后,民告官门槛进一步降低,行政案件‘立案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行政诉讼案件逐年增加,虽然广东省民告官群众胜诉率仅为17.97%,但窥一斑可见全貌,其中所彰显的全民法治意识觉醒趋势已然不可阻挡。
与“民告官”案件增多相对应的是应诉问题,党员干部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面对群众从知法、守法到信法、用法的可喜转变,更应该以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心态,不回避不躲闪,从容应对群众诉求,虽然案件有胜败,但不论输赢都是对法律公平正义的维护,唯有如此,才能让群众更加坚信法治的力量,更加期待依法治国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民告官”是依法治国进程中的“新常态”,百姓与官辨法论输赢,既是维权也是监督,领导干部切莫忽视,就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所说:“行政诉讼重要的是向社会及群众传达“依法行政”的信号,不必纠结于胜诉或败诉。”只要积极应对,长此以往,我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也许会输了官司,但却正真赢的了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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