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财报利润数字是各方博奕达成的“共识”

2016年05月06日 08:03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利润是什么?一般大家会认为,利润就是股东待分配的钱,利润多少取决于公司的盈亏多少。但实际上,利润只是报表上的数字,不是可分配的钱,可分配的是公司的现金,利润多少是一场博弈共谋的结果。

  由于企业的经营模式千差万别,企业的利益主体复杂多样,利润就成了一个变化无常的数字。这是因为有太多的手法可以调控利润,而且只要在现行法律内操作,这些调控都是成立的,一个好的会计主管会“随心所欲不逾矩”。

  以厦门航空公司为例,在其两个股东各自的报表中,利润情况却不一样。在大股东南航公司的年报中,厦门航空2002年净利润为4.4亿元,净资产为28.7亿元,但在二股东厦门建发方面,厦门航空2002年的净利润是0.78亿元,净资产是12亿元。同一家公司的财务数据迥异,净利润相差3.6亿元,净资产相差16.7亿元,是哪家公司的高管冒天下之大不韪在做假账吗?不是,数字的差异体现在飞机折旧的年限上:厦门航空的折旧是10年,南方航空的折旧是10至15年。

  同一个财务主体,两家股东做账得出的结果不一样。是哪一家有错吗?没有。

  同样,一家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存货跌价准备实现利润在不同年度的转移。如:宝钢股份2009年年报显示,公司实现净利润58亿元,利润构成中包括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5.6亿元,转销41.5亿元。同时,公司调整了设备使用年限,由9至15年调整为15年,这一调整使得2009年的利润总额增加4.9亿元。这样算下来,2009年宝钢的实际利润是负数。

  有意思的是,之所以在2009年有存货跌价准备可以使用,是因为2008年计提了58.9亿元的资产减值。考虑到这一计提大部分发生在2008年第四季度,这意味着宝钢股份可能在2008年预藏了利润,为2009年的经营困难之年保证盈利埋了伏笔。

  这样的结果同样是合规的。如此看来,利润的数据似乎成为了人人可以打扮的小丑,似乎只要遵守会计准则,谁都可以随便填个数。

  其实不然。一家公司的利益主体是多样的,有高管、股东、债权人、地方政府、税务局。一份财报,利润多少,必须获得所有利益主体的认可才可以。

  其中,股东最关心的是能有多少分红,债权人关心的是公司运营是不是正常,高管关心的是资本市场的评价,地方政府关心的是公司给GDP贡献多少,对就业有什么帮助,税务局关心的是公司能交多少税。同一个利润数字,必须过所有人的眼睛,各方都接受才行。

  这样的平衡并不容易。单说股东内部,因为利益不同,对利润的考量也不一样。

  比如,根据目前沪深交易所的规定,一旦公司上市,控股股东股份要被锁定3年,因此控股股东们希望在这3年中将公司业绩做好,这样在第4年减持的时候可以卖一个高价钱。为此,公司股东更愿意按照3年周期做规划,愿意加大科研投入。但同为股东的PE就是另外一个思路了。PE的锁定期只有1年,既然1年后就退出,他们的目标是一年后公司利润高企,可以卖个好价钱。因此他们并不关心3年之后的业绩,只关心1年之后的股价如何。他们会要求公司减少科研开发支出,努力降低成本,提高利润,公司上市1年后的利润数字必须好看。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财务报表中公布的利润数字更像一个各方达成的“共识”。

  因而,一个好的报表一定是在合规的前提下,由利益各方博弈,各取所需、互相妥协,最终接受的结果。(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北京锌众资讯有限公司CEO 周 勇)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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