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出租科室”应建立长效机制

2016年05月06日 07:37   来源:西安晚报   罗志华

  5月4日上午,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了关于规范医疗机构科室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明确,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立即组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违规出租或变相出租科室、违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情况开展全面清理。(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14版)

  从过去发生的一些医疗事件来看,医院科室出租对患者的伤害是巨大的,对医疗秩序的影响和医疗队伍的形象,也产生了较坏的影响。

  一些被承包出去的科室为了赚取更大的利益,不惜采取夸大宣传、过度诊疗、威吓患者、多做手术等手段,甚至在手术台上临时加价等现象也较为常见。此次曝光的魏则西死亡事件也是如此,同样不难看出,医疗机构违规出租科室,已成患者健康与权益的一大危害。

  但作风非一日养成,医院经营模式的“小船”,并非想掉头就能迅速掉头的,它牵涉到多方的利益,也关系到医疗的战略调整,其阻力可想而知。因此要想将这一举措落实好,使违规出租科室的现象不再普遍,行政部门面临着不小的困难与挑战。

  譬如,公开的出租好理解,但变相的出租则难于查证,尤其是一些以托管、技术合作等为幌子的出租,则更难加以定性。因此在这一规定出台后,还得以更为清晰的规则来厘清边界,不能因解读太随意影响执行的严肃性,最终导致难以执行。

  其次,一些已将多数甚至所有科室出租出去的医院,不允许出租后,他们如何收回,收回后如何经营,医生从何而来,怎么理顺承租者和医院的关系等,这些都是大问题,若处理不好,医院面临着关门的风险,也面临违约的责任风险,这些问题如何解决,也有待出台明确而具有可操作性的细则,在管理的同时,还要做好服务和引导。

  更重要的是,让医疗远离唯利是图的乱象,是一个长期的战略,非一次集中整治所能解决,行政手段能解一时之急,却不能永远保持良好的效果。因此从长期来看,“禁止出租科室”要建立起长效机制,以持续且不可逆的方式,消除医院出租科室现象,避免活动过后又死灰复燃。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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