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机构夺命 监管不能打盹

2016年05月05日 07:13   来源:京华时报   

  康复机构夺命监管不能打盹

  不到4岁的自闭症儿童嘉嘉,3月初被妈妈送至广州一家名为“天道正气”的康复机构,接受一种全新的、封闭式的康复训练,每月费用过万元。4月27日嘉嘉突然死亡,死前一天,他曾拉练19公里。嘉嘉家长表示将起诉机构,而据了解,目前民办康复机构尚无行业监管。

  孩子患自闭症,家长自然着急。一旦矫治心切,便可能盲目求助,陷孩子于危险境地。此事件中,嘉嘉父母就是通过网络购买图书、搜索到该康复机构的。至于机构的“训练”项目是否科学、“训练”强度是否适合幼儿身心状况、资质是否完备真实等,当父母的,往往无法验证。

  相比嘉嘉父母的盲目,此类康复机构的野蛮生长状态,更不容忽视。如今,一些所谓的网瘾戒除所、魔鬼训练营到处都是,相关部门不能再“打盹”。要及时给它们核发“准生证”,也要对其日常教学、训练项目进行评估和监管。如此,悲剧才会少一些。

  举报信被偷走岂能放人一马

  浙江乐清市淡溪镇村民卓礼富,将实名举报材料投进了纪委设立的意见箱。没想到,这些材料竟被人偷走了。卓报警后,偷信人被抓,但警方却作出了不处罚的决定。卓不服,将公安部门告上法庭。日前,乐清法院认为公安部门应将“不予处罚决定”进行撤销,并重新判定。

  就如本案法官所说,偷看举报材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此,警方当然不能放人一马。并且,在当前各地加强纪检监察的大环境下,偷走举报材料,也是对纪检监察制度的挑衅。须知,老百姓举报,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也是我国纪检监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除了普法,也要谈谈纪检监察工作的严肃性。本案中,偷信者称“只是拿回去看了看”。不管此话真假如何,都说明了一个道理:在一些人眼里,纪检监察工作没那么重要,举报材料也可以随意截取、偷拿偷看。对此,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否则,纪检工作便可能受到阻碍。

  今日主笔 林风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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