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处任志强更是一次党内警示教育

2016年05月03日 14:08   来源:中国江苏网   杜才云

  华远集团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任志强同志多次在微博、博客等网络平台和其他公开场合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错误言论,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近日,经西城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任志强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新浪网2016年05月02日)

  任志强沉默了一个多月,近日终于有消息了,他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被西城区纪委给予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有关任志强的通报于5月2日发出,各大网站纷纷转载,各大媒体的点击率无从得知,但足以显示各大媒体是非常重视的。

  通报指出任志强违纪的事实情节是:“多次在微博、博客等网络平台和其他公开场合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错误言论”,给任志强违纪行为定性是“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任志强在微博、博客这两个网络平台上发表反党言行,与其他党员在现实生活中所受处分一样,都是依据《党纪处分条例》进行处分,足以见得党纪处分没有网上网下之分,只要违纪都要受到党纪的严肃处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据通报称,任志强的行为是严重违纪,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任志强得到的处分是“留党察看”,仅次于“开除处分”,处分有规可循,与其违纪行为相符。显然,党组织没有冤枉任志强、也没有放纵任志强,尺度拿捏得很准确。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通报对任志强还是以“同志”相称,表明任志强的违纪行为没有达到开除党籍的程度,如果是“坏透了的”、够格开除的党员,肯定不会再称呼他为“同志”。从“同志”这个称呼里,我们能够感受到党组织“治病救人”的责任感和亲和力所在。

  因在网上的反党错误言论,受到党纪实实在在的严厉处分,对于其他党员来说,不啻是一记响亮的警钟,更是一本活生生的“身边事,教训身边人”的反面警示教材,它警示着我们党内的8千多万名广大党员,即使是在貌似无人监管的虚拟空间,也必须要管住自己的手和嘴,都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有与《党章》和党员标准相背离的言论,任何时候都不得在网上传播反动错误言论,否则党纪党规决不轻饶。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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