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规范网约车别总想着杀鸡儆猴

2016年04月29日 07:06   来源:红网   北楚

  “网约车属于公共交通的一部分,但却是相对高端的公交服务,不是说应该让每个人都能打得起车”,针对网约车的争议,日前,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公交地铁才是城市公共交通的基本服务,把网约车当成代步工具的定位有问题。(4月28日新华网)

  “不能让每个人都能打得起车”,透过这雷人的观点,似乎看到了领导指点网约车的自信和迷之微笑。审查司机身份、要求“下架”优惠、按非法营运查处……事实也证明,在整治网约车方面,相关部门确实有一套。

  从效果来看,似乎并不理想,甚至还有些不给面子——在广州要求平台“下架”优惠后3天,神州专车便推出了“更大的优惠”。事实早已证明,杀鸡儆猴式的管理方法并不好用。那么问题来了:这么“高端”的服务,为什么老百姓总能享受得起呢?

  答案很明显,网约车并不高端,也从没有人把网约车当成代步工具,而它的蓬勃发展,无非是“落后的公共交通和出租车市场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资本、移动互联网、市场、乘客一相逢,便胜却政策无数。

  从职能定位上讲,相关部门当然有权力“规范”网约车,但有权力不等于有能力,网约车已经深入人心,并成为老百姓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想依靠行政命令强制干预,几乎不可能。况且,从以往的管理手段来看,一味喊打喊杀只会暴露心底的怯。

  至于网约车市场,也并不是尽善尽美,司机身份审查不严、补贴大战扰乱正常竞争……这些都是需要规范的地方,是网约车市场发展过快带来的缺陷。只是,有缺陷并不意味着可以否定整体,否则,从逻辑上来讲,是本末倒置,从发展上来讲,是典型的“开倒车”。

  说到底,是市场选择了网约车,丰富了公众的出行选择,是网络打破了现行的游戏规则,带来了新的挑战,是中央的“顶层设计”不明确,造成各地百般不适,胡乱猜测,擅自行动,雷言雷语频出,奇葩措施不断。

  所以,才有了“网约车是高端服务”的习惯性思维,才有了“按非法营运查处”的杀鸡儆猴,才有了“不应让每个人都能打得起车”的荒诞不经。一句话,相关部门还是不愿意正视“公众更喜欢网约车”这样的现实。

  不可否认,出租车市场是江湖,利益纷争不足为外人道,但归根结底,还是市场经济,这也警示有关部门,与其对网约车的潮流视而不见,不如先学会在商言商。

(责任编辑:武晓娟)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网约车是否高端不由政府决定    2016年04月29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