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以来,我国北京、上海、江苏、安徽、河南等多个地区的医院出现血荒,全国70多个大中城市,50多个供血不足,一些医院甚至因为缺血停掉了80%的手术,还有的患者一个月内手术被推迟了6次,就在各地缺血的背景下,一些“血贩子”却瞄准了法律法规的漏洞,把国家明令禁止买卖的血液当成商品出售,要价比医院高四五倍。(4月25日山东卫视)
因供求关系严重失衡而造成的血荒,其带来的直接后果必然是互助献血名义下血贩子的猖獗。要想斩断血液江湖下的这一黑色利益链,除了执法机关要对血贩子进行严厉打击、法律法规要在制度上不断完善外,更重要的或许还在于相关机构该采取什么样的办法让血库的血“富足”起来,否则,基于供给失衡下而形成的买方市场,便会一直纵容着血贩子的嚣张气焰。
根据《献血法》规定,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与此同时,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也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两相对比不难发现,互助献血其实只是无偿献血的一种补充,它是在特殊情况下才会被启用的一种应急手段。可现实的尴尬却在于,由于无偿献血长期达不到医院的用血需求,急于救治的病人便往往会动员家庭的一切力量去钻互助献血的空子,从而为血贩子提供可资生长的土壤。
而据卫计委的一项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无偿献血率仅为9.5‰,在发达国家,这一比例已经达到45.4‰。而据世界卫生组织给出的一项指标看,人口献血率达到10‰至30‰才能基本满足本国临床用血的需求。这一数据也再次验证了血液江湖的黑色利益链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供给的严重不足而引起。
那么,此番现实下,究竟该怎样调动民众无偿献血的积极性,便成了当下最为棘手的难题。过往图景里,我们惯用的方式是进行道德感召,但在利益诉求多元、个体价值多样的当下,这样的道德感召虽然可以起到一定的感化作用,但它却并不能从本质上改变人们对无偿献血的固有理解与认知,并从内心深处去激发他们献血的积极性。
因此,要打破这样的尴尬,就必须要建立相应的监督、保障制度。所谓监督,主要是监督献血后血液去向、血液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着利益交换,以便消除人们对无偿献血存有的灰色想象,从而为自己建立起良好的社会互信。而至于制度保障,则主要在于通过缜密的制度设计,主动规避和承担无偿献血可能遇到的风险,免除献血者的后顾之忧。事实上,也只有当这二者落到实处,道德上的感召才可能在现实中衍生出巨大的能量,我国无偿献血率低的现实才可能得到根本改变。
或许就当下猖獗的血贩子来看,提高国民无偿献血率的解决办法显得有点另类和突兀,但从长远来看,这基于问题肌理上的釜底抽薪,又何尝不是最佳的解决办法。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