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已被强制,咋还网上追逃呢?

2016年04月20日 09:27   来源:中国江苏网   李忠卿

  “他说我鼻子最好看就让我没有鼻子。”昨日上午,浙江台州一名女子李云(化名)发网帖称,结婚8年以来长期遭到丈夫家暴虐待,去年4月丈夫将自己的鼻子割掉。李云称,目前整形诊断费用已近十万元,总花费至少30多万。(4月20日《新京报》)

  一个容貌姣好的女人,最怕的就是遭到毁容,李云被丈夫割掉鼻子,不仅造成器官缺损,更重要的则是,不能再成为一个完美的女人,生理与心理受到双重打击,这种刻骨铭心的伤痛可想而知,其他人无法体会与理解。

  李云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原以为这只是丈夫一时冲动,谁知这种家暴已经存在了八年之久,李云长期被家暴,却没有勇气求助于法律,没有勇气与丈夫决裂,原因在于心地太善良,更在于不想让一个完整的家庭解体。

  懦弱与忍让,造成了今天的终身悔恨,李云的教训值得每一个被家暴的男女汲取。如果学会维权,学会自我保护,家庭暴力就没有生存的土壤与空间,因为社区、妇联乃至法律都会为受害者撑腰,令我惊异的是,李云报案后,警方的态度有点暧昧,报道提到的一段文字委实让人看不懂,姑且实录如下:警方立案后对龙某某采取了强制措施,目前龙某某仍在逃。这就奇怪了,既然已经采取了强制措施,说明嫌疑人已经处于被控制状态,咋就又要网上追逃呢?报道语焉不详,说明存在某些难以言说的隐情。

  由此可见,警方对此案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让煮熟的“鸭子”又飞了,否则何来追逃一说?我们注意到,对于家庭暴力,相关部门总是采取放纵的态度,认为属于家庭内部矛盾,得过且过,致使某些习惯了暴力之人,根本不把法律放在眼里,李云的遭遇莫不如此。

  李云失去了鼻子,陷入无钱整形修复鼻子的绝境之中,当地警方不能无所作为,更不能将案件列入网上追逃就了事了,必须为一个弱女子提供法律援助,特别是经济上的救助,用实际行动慰藉其受伤的心灵,总之不能再让其受到二次伤害了。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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